今年山东房地产调控继续分城施策 县市或被限贷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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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明确,2018年,我省将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坚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并首次提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

  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精准调控,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对过去的住房调控,分析认为,我省住房制度的调控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房地产市场仍存在不稳定因素。三四线城市房价同比增长较快,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能力偏弱,土地、建材、人工、配套等刚性成本处于高位,市场调控压力大。

  为此,会上确定,2018年,我省将加强房价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提高调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严格执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购房资格审核制度,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

  今年,我省将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住建部门将配合国土部门,完善商品住房库存状况与住宅用地供应挂钩机制,改进土地出让方式。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我省将多主体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建设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培育专业化、机构化租货企业,支持首批32家国有企业开展长期租赁业务。

  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我省还将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自持一定比例用于租赁,支持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人才公寓,支持将商业用房、写字楼、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居住证、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有条件的城市要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责编: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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