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拒不赔十,这样的天猫商家被威海法院封号

··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网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找卖家索赔的距离。剁手容易索赔难,由于隔着遥远的距离,蒙着互联网的面纱,《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确定的消费者索赔权在网购中往往难以实现,但是荣成法院近日执行了一起天猫购物纠纷案件,为消费者网络购物维权打开了突破口。

  案件回顾

  2016年7月17日,肖某在天猫商城某旗舰店购买了两盒安徽某茶油公司的茶叶籽油,价值1198元,但食用当晚,家中老人及小孩即产生不良反应,肖某一气之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荣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生产、销售涉案茶叶籽油产品的过程中采用已经过期的企业执行标准,且未在商品标签中标注用量限制及限制食用人群,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告应承担退还货款并按照货款价格十倍支付原告赔偿的民事责任,原告所购买的产品亦应同时返还被告。被告经荣成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与质证的权利。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肖某只得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如果是2017年以前,执行一家千里之外小公司的财产,确实困难。但是2017年,荣成法院与阿里巴巴公司签订了网络查控合作协议,法官只需将相关诉讼材料邮寄给阿里巴巴,就可将涉案公司的收款支付宝账号查封,让卖家的钱只能进,不能出。依靠该协议,查封手段犹如雷霆,成效立竿见影,不出几日商家便主动退还了货款并支付了十倍的赔偿款,随后天猫客户端也配合法院工作,将涉案店铺的商品全部下架。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消费者如果因为网络购物产生纠纷,可以直接向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以后,就算被诉商家不来应诉,只要证据充足,法院也会支持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但是通过诉讼解决需要经历起诉、审理、甚至强制执行程序,耗时较长。如果是网络购物产生的小额纠纷或者退换货纠纷,消费者可直接找淘宝投诉或者打12305找消协处理会比较快捷,在投诉之前要收集好证据,比如拍照比对假货与正品的差距,准备好详细的就医证明等,以获得支持。

责编:巩小龙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