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农村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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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聊城市纪委对4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陈化屯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郭心国挥霍浪费、账外列收列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郭心国任职期间,2009年7月至2016年10月,陈化屯村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加班就餐费用9.65万元,其中白条列支8.78万元;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未将夏征村级经费1.18万元和德商高速公路涵洞修整款2万元纳入村级账目管理,用于村务支出;2014年8月至2016年1月,以虚开发票形式套取村组织运转保障专项经费0.86万元,用于其他村务支出。道口铺街道党工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郭心国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茌平县温陈街道吴家胡同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景祥账外列收列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7年,李景祥任职期间,吴家胡同村违规收取荒地、机井、机窑等承包费共计88.54万元,未入村集体账目管理,用于村务支出。温陈街道党工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李景祥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阳谷县定水镇康泓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康洪雷侵占补偿款问题。2015年,康洪雷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收据套取德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6.5万元,其中3.96万元用于缴纳2016年该村村民水费,剩余2.54万元据为己有。定水镇党委给予康洪雷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乡大磨刘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纪昌信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08年至2014年,纪昌信任职期间,私设“小金库”,未将村集体收入13.56万元纳入村集体账目管理,其中11.62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剩余1.94万元据为己有。广平乡党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纪昌信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财政、审计、农业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积极有效的监管措施,督促农村基层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等制度,不断规范“三资”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定的行为,从严查处,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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