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深剖”基层法院立案难 建议取消收结案比例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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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1月28日讯 “有的律师为了能立案,早上六点就到法院排队,等到八点半开门,立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立案庭跑。”1月27日下午,省人大代表、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曲雯说起基层法院“立案难”的现状,显得有些无奈。今年,她和其他代表联名签呈了一份关于如何解决立案难问题的建议,建议改变要求法院收结案比例达到100%的考核指标,以免法院和法官因为结案压力过大,无奈只能少收案件、限制立案。

  作为一名从业近三十年的资深律师,曲雯认为,目前“立案难”现象在基层法院十分普遍。许多执业律师都有类似感受,有些法院即便愿意立案,也会采取各种方式变相限制立案数量。究其原因,主要是针对法院的考核指标任务重,法官压力大,案子多到加班加点也办不过来。“这次参加人代会,山东律师协会会长苏波、副会长马东宁提议我们律师行业的代表提交建议,我立马就同意签名了。”曲雯告诉记者,联合签名的代表都在行业内工作,对这个问题深有感受,也盼望着能尽快解决。

  这份建议中提到,以2017年为例,全省多数市基层人民法院都存在立案难的情况。很多一线法官超负荷运转,每年人均办理案件数量在二百起以上,不加班的法官基本没有,工作压力非常大。经了解,造成目前立案难的原因,除了案多人少的客观因素外,法院考核指标设定不合理也是重要因素。目前,针对法院考核中的指标之一是“收结案比例”,有时候甚至要求这个比例达到100%。提出这一指标的初衷是为了督促法官提高办案效率,但在实践中,由于大部分法官已经是满负荷运转,已收到的案件结不出去,面对考核指标的压力,为了提高收结案比例,只好限制立案、少收案件,从而造成了新的立案难的问题。

  立案登记制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立案难问题不仅仅对律师执业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在当事人中产生了“不闹不立”的印象,从而让人民群众错误地感到法院在立案环节不依法办事,进而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切实解决立案难的问题,这份建议提出,首先是改变考核机制,科学合理的设定考核指标,取消“收结案比例”考核指标,变为考核立案数量、结案数量。

  其次,建议尽快充实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力量,增加员额制法官人数。处于审判一线的员额制法官数量有限,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负担沉重,疲于奔命。如有的法院家事法庭仅有1-2名员额制法官审理案件,而所有婚姻纠纷、继承纠纷的案件全部由家事法庭审理,法官不堪重负。

  另外,建议坚持立案登记制,开辟新的立案渠道。创新立案方式,尽快开展网上立案,推行跨域立案。再就是强化监督,确保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采取专项督查方式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进行跟踪监督,坚决遏制住“立案难”问题再度回头。(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樊思思)

责编: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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