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人注意 快递放在小区商店丢了可能没人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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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城区某小区物业办公室堆积的快递,同样无人管理

  大众网德州3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徐付彪)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习惯了网购,快递服务也跟着忙了起来。“很多时候我们快递送过去,收件人都在上班,家里没人,我就会建议他们放在物业或者小区的商店里,总不能让我再跑一趟吧?”韵达快递的快递员抱怨道。一般很多快递员为了省事,在收件人不在时,会在获得同意后选择将快递放在小商店或者门卫处,让市民自己领取。

  可是,最近有市民向大众网记者反映,放在小区商店的快递丢了,事后却没人承担赔偿,市民郁闷不已。“工作日快递送件的时候,我一般都是让快递员帮我放在小区门口的小商店那里,下班我再去取,哪成想这次就丢了。”从事保险行业的许女士告诉大众网记者。

  3月3日,许女士上班时接到快递员的电话,说是有快递到了,她就像往常一样让快递员将快递放在自己小区门口的一家蔬菜商店里。然而,等她晚上回家到商店取快递时,却发现快递丢失了,商店老板也表示自己不清楚。“我赶紧给白天的快递员打了个电话,可是他说快递已经送到指定的商店,并且我已经同意了,至于怎么丢的他也不知道。”许女士告诉记者,白天快递确实是送到了商店,她是知道的,快递员打电话通知自己的时候也同意放在商店了。这种事商店老板一般是不管的,就堆在门口的冷饮柜子边上,小区住户下了班自己来拿,找到了给老板打声招呼就拿走了。

  许女士赶紧给查询了网购记录,显示买家已经签收。但是找到商店老板与快递员时,却纷纷表示不清楚。商品就这样不见了,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许女士打电话到快递公司,客服人员让她自己找快递员商量。不过,快递员却说自己是按客户意见放在商店的,表示自己没有责任。

  “我的小商店没有义务帮你们收快递啊,帮助业主收寄包裹,本来是一件方便业主的好事,也没收你们钱,我总不能放着生意不做给你守着快递吧?”商店老板告诉许女士,他在小区开商店很多年了,和小区内业主都算熟悉,代收快递的事情更是家常便饭。但有的业主当天没取件,更有甚者几天后才来取件,他也有自己的工作,实在没有精力时时刻刻看管着,业主的快递丢了自己也很无奈,但是感觉自己没有赔偿的义务。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德城区部分快递公司客服人员,各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公司有明确规定,快递需要联系到客户送至客户手中,但如果客户有事并同意放置在某个地方,一般会遵照客户的意见进行操作。通常快递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中会注明:“公司送货至客户指定地点时,如托运人或指定的签收人不在,公司有权让他人代收,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公司无关”。市民对于快递包裹最好自己签收,如果委托他人代收,一定要提前约定好寄收时间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快递纠纷。而对于收件人与快递员协商好,快递员按照收件人指定地点派送并已经签收快递的丢失,快递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记者上网查询发现,类似案例很多,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在接到快递单后,变成只将物品安全送达的义务,如果因快递公司将物品放在小区门卫处而导致物品丢失,则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快递员与收货人沟通后,才把快递放到了小区门卫处,那么快递员与收货人就都有责任。因此,如果包裹丢失、破损,双方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责编: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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