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购、租、补”住房保障体系 全市已为2.2万户“新市民”发放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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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月提交申请,次月就领到钱了,没想到这么快。”说起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经历,刚毕业就职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的曹女士感慨道,不但政策暖心,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也让人忍不住点赞。“房租是每个月最大的支出,有了这份补贴,生活压力一下子就减轻了。”

  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自济南“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建设以来,该局着力疏通补贴发放流程中的堵点、难点,通过标准提高、保障扩容、材料瘦身、服务提速,让更多承租人享受到政策红利。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2万户。

  “2019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等3个规定的通知》,将租赁住房补贴覆盖区域由原市内六区扩大至市内十区,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提高了保障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政策与之前相比,覆盖范围更广、补贴力度更大、申请流程更优化、信用体系更健全。其中,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家庭最高可以享受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9元的补贴,新就业职工中全日制博士生每月可领1500元、全日制硕士生每月可领1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可领700元、不限学历的普通新就业职工每月可领500元。

  为做好宣传推动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方面组织区县住建部门安排专人专职对接企业,主动上门宣传、指导,让更多企业、职工了解补贴政策;另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主流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升社会知晓度。

  “我们还依托大数据共享机制,建立了联网审核程序,通过精简申请要件提高办理效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级住建部门也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辟了多种渠道,多措并举推进补贴发放工作。历下区主动公开政策依据、申请流程、办事时限,主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高新区建立了8个企业交流群宣传相关政策和办理明白纸,为办事人员及时答疑解惑。

  “‘购、租、补’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正逐步建立,除了发放购房、租房补贴外,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也正在筹集当中,纳入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将享受金融支持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也将享受一定的租金优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统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试点房源,开通了租赁住房建设“绿色通道”,创新性地出台了商业商务用地新建租赁型公寓和“商改租、工改租”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全市已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6个,房源3.65万套、总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让更多“新市民”租得起住得好,我市还创新性搭建了租赁住房综合运营平台“泉城安居——新市民租赁住房服务平台”,着眼破解“新市民”租房及行业监管难题。

  “目前,平台一期已建设完成,住房租赁企业已完成系统对接,正在进行房源录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范围,加强房源筹集与管理,通过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的日益完善,实现更多“新市民”和青年人对安居乐业的美好期盼。

责编: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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