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威海公安侦破经济案件16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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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上午9:00,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海岸警察支队支队长高乃江,威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孙光明介绍202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有关情况。

  202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为基点,以情报导侦、数据实战为抓手,严厉打击、严密防范经济领域突出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云端”“猎狐”“鲁剑”“歼击”“除斑”“磐石”以及非法集资破案攻坚、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等各类专项行动,破获“2.05”逃汇、非法经营案、“5.10”生物质燃料虚开案等一批大要案,行动快、效果好,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肯定。

  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立经济案件257起,破案1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3人,挽回经济损失4.04亿元,为维护全市经济金融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全市经济犯罪呈现出的主要特点

  商贸领域经济犯罪高发。去年全市共立商贸领域案件114起,占全部案件的52.7%。其中合同诈骗立案19起,犯罪手法多样,主要集中在工程发包、货物贸易、租车抵押等领域。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财类案件立案27起,此类案件主要集中在企业内部存在管理漏洞的中小微企业,潜伏期较长,手法不断翻新,发现难度大,追赃挽损难。非法经营案件立案25起,此类案件与地下钱庄关联,极易衍生出骗税虚开及逃汇案件的经济违法犯罪活动。

  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凸显。去年,一些企业在盈利困难的情况下,开始想法钻法律漏洞、偷逃税款,利用“税收洼地”、新兴产业园区和平台企业“暴力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增幅明显,农产品、石化、纺织、木材等领域涉税犯罪高发多发。去年全市先后立案33起,同比增长94.1%。其中破获“5.10”生物质燃料发票虚开案等系列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涉案发票7000余份,涉案金额1.4亿余元,涉及下游受票企业210余家,是威海市首起利用“农产品收购免税”、“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返”双重优惠的虚开案件。

  金融领域犯罪风险不容忽视。地下钱庄案件增幅明显,通过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立案23起,同比上升73.7%。保险诈骗立案5起,突出类型是团伙化、职业化特点,形成完整的车险行业黑色犯罪链条。全市逃废金融债务犯罪、信用卡诈骗案件发案件趋于平缓,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占比双下降,不良贷款占比全省较低。

  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较大。去年全市涉众型经济犯罪立案50起、同比下降25.4%。涉众型经济犯罪降幅明显,但涉案价值较大,主要集中在投资理财、融资上市、私募基金、炒汇、旅游养老等领域,作案手段多为打着高息返利、共享经济、虚拟币挖矿等幌子从事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相关利益受损群体规模庞大,是影响当前安全稳定的最直接、最重要因素。

  下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大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重拳遏制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坚持主责主业,主动进攻,突出重点,始终保持对各类突出经济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犯罪行为,主动打击、主动防控、主动进位,在追逃破案、追赃挽损、追责查漏上下功夫,优化挽损策略和挽损方式,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涉税犯罪专项打击工作,严厉查处地下钱庄、虚开发票、逃汇等关联犯罪,持续开展“歼击”、“猎狐”行动,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一手抓打击整治,一手抓风险防控,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风险,通过专业的研判分析和行业数据穿透,实现对风险案件、风险主体、风险事件的及时掌握,全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打击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1+5+N”党建联盟阵地作用,强化与行业主管、行政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行涉众案件的侦查办案、追赃挽损和维护稳定一体化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深入开展“纾困助企、保障发展、经侦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聚焦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推出四个方面、十二条具体措施,积极推进“经侦百警春风暖企”大走访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以“零距离”的警企联系指导企业做好防自身犯罪、防外部侵害、防内部职务犯罪等“三防”工作,化解企业发展中的经营风险,为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保驾护航。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第十四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宣传主题为: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全市公安机关将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基础上,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层面,呈现“互联网+宣传”“传统+现代”全媒体融合发展的强劲态势,传递经侦声音、展示经侦形象、讲述经侦故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经侦部门捍卫国家经济安全、防范经济金融风险、优化发展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决心,营造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贯彻落实“大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威海经侦部门在服务企业方面出台了哪些措施?

  今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与市场主体共克时艰、协力发展,经侦部门在市局出台《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市经侦系统积极开展“纾困助企、保障发展、经侦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推出了包括创新服务企业方式方法、重拳遏制涉企经济犯罪、推行谦抑包容审慎执法、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等四个方面、十二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

  创新服务企业方式。积极推进“经侦百警春风暖企”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问需问计,建立健全警企联系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探索建立“项目警官制”和“企无忧”金盾服务队,建立和完善大型企业经侦联络室,探索建立经济犯罪侦防协会,设立警企安防微信群等,指导企业做好防自身犯罪、防外部侵害、防内部职务犯罪。

  重拳遏制涉企经济犯罪。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虚假诉讼以及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犯罪行为精准发力。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金融领域专项行动,全链条打击各类金融领域经济犯罪。

  推行谦抑包容审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加大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审查力度,对企业采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协商合作,不断完善对违法犯罪的超前预警、风险提示和对策研究;深化与各级贸促会、工商联以及各类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切实有效解决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作为普通群众如何鉴别传销行为?一些群众发现自己的出租房屋成为了传销人员活动场所,应该如何避免?

  传销是一种通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到销售的非法活动。其本质是庞氏骗局,即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威海市传销形式以聚集式传销为主,其形式为缴纳50300元、50600元、69800元、49800元等资金,不断发动亲戚朋友“入伙”,通过互助理财、民间金融等形式,让更多的人汇集资金,自己则能赚800万、1040万。在网络传销上,以网上投资黄金贵重金属或保健品等其他商品,以及虚拟货币、区块链、元宇宙等投资为“幌子”,要求不断发展下线,并能从发展下线中提成的,就很可能是传销行为。

  因为威海市有大量闲置房屋,且很多房主不在本地,一些房屋就被传销人员租住,一旦传销人员被查获,房主也会因为传销提供场所而受到处罚。要如何才能有效避免出租给传销人员?要注意以下四点:

  要高度关注非本市户籍人员,聚集式传销人员都来自外省和省内其他地市,出租房屋时要对其进行告诫,不得从事传销活动。

  一定要核实人员职业,传销分子大多无正当职业人员,没有合理居住理由,对此无业人员要高度警惕。

  要关注房屋日常活动,涉嫌传销的出租房屋经常有陌生人串门,出租房屋居住人员关系复杂,隔三差五有人带行李进出,实际是在对新人洗脑。

  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同时逐一登记所有居住人员身份信息,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房屋出租和居住人员信息,并督促外地租住人员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普通公民应该如何提高反洗钱意识、预防反洗钱以保护自己与家人?

  洗钱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当看到“反洗钱”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和个人没多少关系,但事实却恰恰相反。普通公民要提高反洗钱意识,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助力反洗钱:

  要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身份识别;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转账及提现。

  近年来,非法集资大案频出,这些案件带来了哪些警示?

  非法集资诈骗花样多,贪图他人高息被骗眼泪多。所谓的非法集资通常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具有一定的诱惑性和欺骗性。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要做到:

  对高息“诱饵”不动心。每当遇上“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不要上当,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抵挡不住诱惑盲目跟风。

  对老板“实力”不崇拜。有些老板花费巨资做广告、买头衔、搞宣传,用光鲜的“企业形象”忽悠和迷惑群众。因此不能被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

  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某些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

  对熟人“热心”不轻信。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危害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需多加注意。

责编:姚潇雨
审签:郑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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