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档案:新中国成立后滨州黄河第一次大修堤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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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学瑞 见习记者 刘晓雨  通讯员 卢艳 滨州报道

  滨州位于黄河下游,境内黄河河道长94公里,左右两岸堤防共长144公里,其中临黄堤134公里。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历史上一直是黄河流经泛滥之地,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造成河道频繁决口漫溢。黄河给这里的人民以繁衍生息的条件,也曾给人民带来过沉重的灾难。

  经过1946年至1949年的复堤,堤防工程得到了初步恢复,但防御标准低,且堤防工程本身的设计标准也很低。新中国成立后,黄河进入全面开发综合治理的新阶段,滨州人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遵循“根治黄河水害,开发黄河水利”的总方针,开展了大规模的治黄工作,并确定了“宽河固堤”方针和“依靠群众,保证不决口,不改道,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要求。随着河道不断淤积抬高,堤防相应加高培厚,于1950年开始了第一次大规模加修。

  据《滨州黄河大事记》记载:1950年11月9日,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大复堤全区先后开工。复堤标准是:按照山东河务局规定,以1949年最高洪水位为培堤标准。右岸高青、左岸滨县以上按1949年最高洪水位超高2米,高青、滨县以下超高1.5米;平工顶宽7米,险工7~10米,临河边坡1:2.5,背河1:3,加高0.5~0.8米。

  由于当时的治黄机构不够健全,各项基本资料残缺不全,时间短,任务重,只能一边进行修堤的工程,一边勘测研究。修堤工程计划经山东河务局批准,专署和各县成立春(冬)修工程指挥部,由政府一名负责人任指挥,有关单位和防汛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区、乡(镇)、村,分别组建大队、中队、小队,组织民工上堤,春修中实行了“以工代赈”“按方给资”“按劳记工”“按工分红”等办法,发动群众包工包做,普遍加高帮宽,并在山东全河开展探大堤的群众运动,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10万多处,还采取抽槽换土、粘土斜墙、填塘固基等措施加固堤防。此外,发动群众对沿堤1公里内捕捉害堤动物,如獾、狐、地鼠等,按规定给予粮食或现金奖励,随着此任务的长期坚持,最终实现害堤动物绝迹,出险情况逐年减少。在济南以下窄河段重点试办护滩工程,对险工坝岸进行改建加固,并全部改修为石坝。实践证明,“宽河固堤”和“依靠群众”的方针是正确的。防洪工程的巩固和加强、开辟分洪区、增大防御洪水的能力,为保证黄河不决口奠定了基础。

  1951年6月,随着中央人民政府对黄河的投资逐渐加大,捐献运动,订立爱国公约等,人民群众劳动的热情高涨,挖掘了劳动的潜力与智慧,修堤效率质量大为提高,成效很大。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成千上万的模范人物和模范事迹。黄河下游的防洪形势有了很大改观,为黄河治理由治标向治本的转变创造了条件。

  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中,1952年5月3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大力开展一九五二年黄河春修工作指示》中记载了当时的用工、群众出工情况:一九五二年参加水利事业的民工,仍属征工义务性质,沿黄河各县凡年在十八岁以上五十五岁以下无残疾之男子,均有出工义务。《指示》中提到:领导上要注意贯彻按方给资、多劳多得工资政策。在去年典型试办包工包做的基础上,大力普遍推行包工包做。过去各地的试办均已证明,按现行的工资标准,由群众包工是完全能够做到有吃有赚的。关键在于能够善于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善于帮助群众合理组织,这样就能够解决春耕抗旱与春修工作在时间上、人力上以及领导力量上的种种矛盾……春修中要认真负责地组织灾民修工,以工代赈,并发动社会互济解决灾民的工具、粮食等困难。以工代赈是生产救灾的主要方式之一,政府必须重视这一工作,配备有力干部,加强组织领导。1952年6月9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在《为加强黄河防汛工作的领导给沿河各级党委的指示》中明确了:黄河治本工程,今年方开始设计筹备,完成初步治本计划,使下游人民解除黄河灾害,尚需十年左右之时间。

  1953年,黄河修堤工程开始试行包工包做,执行按方计资、多劳多得的工资政策。整个工程需要流水作业,工资、质量明显提高。据惠民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记载:1953年,惠民县为了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一九五三年水利工作的春修指示及专署水利会议的精神,提出以兴修水利为主,兼顾防洪排涝结合爱国增产,厉行节约及贯彻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斗争精神,提高群众觉悟,有计划而深入地发动和组织群众大力开展水利工作。由于1953年是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国家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并未批予水利经费,故惠民县委号召全县人民本着节约精神,以革命办法自行解决春修经费问题。

  1954年的春修土方工程推行“自愿结合、包工包做、评工记分、按分计资”的分配办法,工完财结,发款到人。发展胶轮、木轮车运土,推广单把碌碡硪夯实,淘汰了抬筐、挑篮、片硪、灯台硪等落后工具。全区土工平均工效达5.25标方,提高36.8%,节约劳力12万工日。当年12月,群众护堤试点工作初获成效,高青、齐东、蒲台、滨县等60多个沿河村与所在修防段订立护堤合同或公约,承担60华里堤防养护任务。

  1956年12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惠民专区黄河第一次大修堤工程宣布结束。其间,堤防加修长度351.7公里,共完成土方1212.93万立方米,投工793.3万个,投资819.56万元。大堤高度一般超出1949年洪水位2.1米;堤顶宽:平工7米、险工9米。险工堤段筑有后墙,为防御洪水奠定了物质基础。主要施工工具为抬筐、木轮车,后期有了部分胶轮车、石硪等。

  惠民专区第一次大规模修堤历时6年,这6年的堤防培修增强了黄河防汛能力,改变了过去分散各自修建民埝的状况,其组织规模大、质量高、组织形式较为灵活,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1958年,花园口站出现22300立方米/秒的大洪水,惠民堤防在仅出水1—1.5米的情况下,20万防汛大军坚守堤防,及时抢险维护,最终战胜了洪水,显示了堤防工程和人民防汛的强大力量。

  

责编:王 敏
审签: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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