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反腐档案|两“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他竟诅咒办案人员逃避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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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尹燕燕 李伟

  一、曝光台(7月29日-8月5日)

  审查调查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李维力被查

  国务院国资委有色金属机关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勤被查

  中国银保监会信阳监管分局二级巡视员王献军被查

  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原副主任关奇峰被查

  原武汉铁路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张清源被查

  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王晖被查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刘家铎被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院长宿迟被查

  山东省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高杰被查

  晋能控股集团原副总经理宣宏斌被查

  江西省委当代江西杂志社原社长曾建华被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敏被查

  党纪政务处分

  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可杰被双开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燕斌被双开

  广东省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业章被双开

  逮捕公诉开庭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被公诉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被逮捕

  原江西省国土厅厅长刘积福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二、 反腐看点

  1、 龚建华被公诉,“贪污金额特别巨大”

  8月4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龚建华利用担任南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抚州市委书记,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1月29日,龚建华主动投案。今年5月10日,龚建华被通报“双开”。5月20日最高检通报,龚建华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公开资料显示,龚建华出生于1962年,曾任:南昌市副市长,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南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抚州市委书记,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等职,2017年1月,他转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兼任江西省总工会主席。

  龚建华是十九大后江西第四“虎”,另外3人分别是:2018年1月落马的江西省副省长李贻煌,2020年9月落马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2021年5月落马的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肖毅。

  龚建华受处分时多处表述十分罕见。通报指出,龚建华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双开通报中还涉及几个罕见表述。例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2、区委书记贪污超千万!用“魇镇”等巫蛊之术诅咒办案人员

  涉嫌受贿、贪污两罪,8月1日,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委原书记覃生贤案一审宣判:其收受财物千万余元,获刑12年半。

  覃生贤,男,壮族,1969年5月生,今年53岁,广西大化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覃生贤利用担任天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天峨县委组织部部长、中共天峨县委副书记、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河池市金城江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莫某永、覃某先等16人给予财物共计人民币1006.43万元。

  2013年至2015年期间,覃生贤利用担任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便利,伙同时任金城江区交通局局长何某华(另案处理)、工程实际承包人莫某永(另案处理),通过虚构工程量的方式,套取金城江区吉腰粮库至同进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款共计636250元,后覃生贤授意莫某永保管该款项。

  2017年6月,覃生贤让莫某永取出其中20万元,供其用于房屋装修。2017年9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发现吉腰粮库至同进公路项目工程款被套取后,覃生贤即让莫某永将套取的工程款退还至金城江区交通局。2017年10月11日,莫某永通过广西某建筑有限公司将套取的636250元工程款转入河池市金城江区公路管理所对公账户中。

  最终,覃生贤领刑12年半。

  金城江区是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而覃生贤早年也长期在基层工作,当过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中学教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团县委青农部部长、副书记兼直属机关团委书记、团县委书记,河池地区团委直属工作部部长、希望工程办主任、青农部部长等。

  2018年10月,覃生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抓扶贫是工作常态,就像干自家事一样,有没有人督促、有没有人检查都要主动干好。”“我始终认为,办法总比困难多。对如期脱贫摘帽,我充满信心。”

  覃生贤这些话,现在看来属实荒唐可笑。在对覃生贤的通报中,还有一个罕见细节值得关注。

  广西纪检监察网站通报称,覃生贤不信马列信鬼神,长期热衷封建迷信活动,试图通过“魇镇”等巫蛊之术,诅咒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祈求逢凶化吉逃避惩处

  今年3月,河池市纪委监委发布了覃生贤忏悔的现场视频。

  他提到,“这种低劣的手段我很后悔,封建迷信都是没有用的”“真正的保护符是共产党,那个平安符是没有用的”。

  3、“政法虎”傅政华受贿1.17亿,包庇弟弟严重犯罪问题

  7月28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开庭审理。其中,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因涉及国家秘密,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

  根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指控,傅政华贪腐之路始于2005年,至2021年。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傅政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公诉阶段,检察机关的起诉称,傅政华曾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此次公开审理,这一案件细节得到进一步披露,傅政华徇私包庇的对象,正是他的弟弟付卫华: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的刑事责任。傅政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1年10月2日,傅政华被查。当年10月2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六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傅政华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提请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追认。

  今年3月31日,傅政华被“双开”,处分通报措辞十分严厉,使用了“极度膨胀”“极为卑劣”“不择手段”“擅权专断”等词语。

  傅政华还曾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危害党的集中统一”这样的措辞,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通报中。

  傅政华还是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处分通报还指出,傅政华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尹燕燕 李伟 报道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委网站、央视新闻、北京青年报等)

责编:杨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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