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致全市企业书

2024-11-19 11:35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

  全市各企业:

  近一段时期,淄博市侵犯商业秘密事件频发,特别是在职员工泄密、离职员工带走技术和客户,给权利人带来重大损失,严重扰乱了淄博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坏了淄博市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了提高企业及企业员工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强化自身保护能力,同时又要防止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营造一个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提高保密意识

  商业秘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重要创新资源,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运用好商业秘密,是企业基业长青、永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或被盗用,对于企业经营发展将带来严重影响,甚至会给企业发展带来重大损害。全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技术秘密、经营策略、供应商与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注意培养商业秘密保护专业人才,加强对企业员工的保密教育,提高员工自觉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

  健全保密制度

  企业作为商业秘密的创造者和所有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整体发展战略。全市各企业要与专利保护统筹结合,科学谋划知识产权布局,建立完善全链条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健全合规体系。建立分工明确、运转流畅的商业秘密保护组织架构,加强涉密人员、涉密信息、涉密区域、涉密商务活动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商业秘密风险防范。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强化硬件保障,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和专业化手段,不断提升保护水平。全市各企业要适应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体系,在对外业务合作中科学防范商业秘密纠纷风险。

  严守保密义务

  全市各企业加强对员工的保密培训,切实防范员工不当接受有偿咨询、违反竞业协议、违规兼职等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因素。全市各企业及员工要恪守商业道德、保护好自身商业秘密,防止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自觉抵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严格执行竞业禁止和相关保密协议,自觉履行商业秘密保护义务,做好入职人员的背景调查,明确要求入职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不得使用、公开、泄露原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全市各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做公平竞争的践行者,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竞争环境。

  依法打击侵权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员工(包括离职员工)泄密为执法重点,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全市各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全市各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合作伙伴、同业竞争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
责编:田泽文
审签: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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