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说法厅㊱|新能源汽车连创新高 购买遇问题该如何合法维权

2024-10-11 17:08   大众网

  编者按

  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即日起,由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协、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共同推出的《小姜说法厅》正式更名为《大众说法厅》。新的栏目将继续以普法为核心,聚焦热点法律问题,通过更加多元、生动的呈现方式,为您带来更具权威性与实用性的法律知识。

  大众网记者 高娜 赵晓丹 曹博宇 济南报道

  随着当下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汽车技术的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机遇。然而,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潜在的法律问题,如信息不对称、车况难以判断、售后保障不足以及交易不规范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期节目,我们邀请到了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吴晓楠律师,一起聚焦新能源汽车买卖的法律问题。

  主持人:日前,“多地宝马4S店拒不交车”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有消费者交了定金并签好合同,但是4S店目前以“没车”的理由拒绝交车。还有媒体报道称,有顾客到临近提车时被告知需要加价,否则不予提车。吴晓楠律师,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消费者又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与宝马4S店签订合同并交付定金后,买卖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宝马4S店以“没车”或需要加价为由拒绝交车,显然既违反了合同约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一方面,宝马4S店在合同签订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交车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享有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宝马4S店擅自加价或拒绝交车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同时也可能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面对宝马4S店的上述行为,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消费者可以先与宝马4S店进行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或给予合理的补偿,交谈过程中注意保留好证据。

  2.如果与4S店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拨打宝马中国总部的投诉电话,反映问题并要求厂家直接进行处理。

  3.消费者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宝马4S店的违法行为。

  4.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宝马4S店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应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购车合同、定金收据、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综上所述,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一定要与4S店签订定金合同,合同应当对交车时间、价格、型号等具体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当4S店出现违约时,一定要固定好相关证据,为自己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主持人:汽车购买是一个家庭不小的支出,买之前总是慎之又慎,买前看汽车博主测评成为了不少消费者的选择。我们在梳理的过程发现,车企起诉汽车博主,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的新闻屡见不鲜。吴律师,是不是只要发布负面信息就可能收到律师函,请问博主合法测评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博主发布的测评内容必须基于真实、客观的事实,不得故意夸大或隐瞒车辆的性能、质量等信息,应保持中立立场,避免受到汽车厂商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不当影响;测评过程应遵循科学、严谨的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评测中,应全面、公正地评价车辆的优缺点,不得片面强调某一方面。

  因此,为了不触犯法律,博主在发布测评内容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否则有可能会收到被侵权人发送的律师函,严重的会导致自己被起诉的风险。

  主持人:2023年,北京三中院与北京市消协举行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审判观察通报会,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案件审判观察专项研究报告(2018-2022)》,涉新能源汽车案件中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占比重较高,其中电池故障占比47.83%。产品质量问题也是许多新车主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吴律师,如果买到新能源汽车电池和续航与宣传不符或者有质量问题的汽车,应该怎么办?

  律师:如果买到汽车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建议先跟卖方进行协商处理,要求卖方进行更换或者退款。

  如果卖方不同意更换或者退款,建议先固定一下相关证据,比如: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进行拍照、录像,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固定完证据后,可以向市场监督部门进行反映,由市场监督部门进行调解。

  如果仍然解决不了,可以在固定完证据后,根据合同约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更换车辆或者解除合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卖家构成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也可以要求卖家退一赔三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新能源汽车电池续航与宣传不符是否为质量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差异在合理范围内,则可能不构成质量问题;如果差异过大且无法合理解释,则可能表明存在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的问题。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应保持警惕,多方面了解信息并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主持人:维权是个技术活,据公开报道,2021年4月19日,上海车展特斯拉展台上,张女士突然身穿“刹车失灵”的白色T恤,不顾劝阻站在一辆特斯拉展车车顶高声呼喊:“刹车失灵!”该事件发生后,一度成为舆论热点。今年5月3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女士被认定侵犯特斯拉名誉权,应向特斯拉赔礼道歉并赔偿17万元。吴律师,请问消费者应该如何合法维权呢?

  律师:首先,张女士的这种维权方式是不可取的,不仅最终没有达到维权的目的,反而让自己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作为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合理合法,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投诉、法律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王女士购买电动汽车一年多,而车商赠送的充电桩至今在家落灰,手续就卡在小区物业,充电不得不在外解决。新能源汽车市场风景独好,可无法实现“充电自由”成为众多车主的烦心事。吴晓楠律师,物业是否有权不同意安装充电桩?

  律师:首先,物业不同意安装充电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作为小区业主,合法占有车位,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业主已经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实现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设备。业主在停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符合车位正常使用功能,是业主正常行使合法权利的行为,在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前提下不应受到限制禁止。

责编:刘大帅
审签:曹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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