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6万人、募集资金1000多万元、长期护理保险覆盖911万城乡参保人……青岛民政聚力办好民生实事

2024-11-06 15:52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刘宇昕 实习生 郭家瑞 青岛报道

  截至9月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6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3万人,临时救助困难居民1.5万人次;全市发动16家慈善组织设立慈善救急难项目20个,募集资金1000多万元;全市现有养老机构302家,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4.7万张;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市911万城乡参保人,解决8万余名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难题……11月6日,记者从青岛市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青岛积极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兜牢残疾人保障底线、优化关爱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9月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6万人

  青岛健全救助体系,实现应保尽保。救助对象由低保、特困人员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全体遇困居民拓展,救助内容由物质资金救助为主,向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互相衔接拓展,向“物质+服务”多维救助拓展,救助主体由政府为主向“政府+社会力量”拓展。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先行救助。

  2024年1月起,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1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同步提高,保障标准位于全省前列。截至9月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6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3万人,临时救助困难居民1.5万人次。创建社区智慧电视平台,将民政、教育、人社等13个部门30余项救助政策通过电视公开,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救助政策和办理程序。

  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汇聚共享22个部门77项救助数据信息,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线上比对和线下核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共监测预警2.7万余人次,救助帮扶1100余人次。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完善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和“社会救助一件事”系统,将12个救助部门28项救助事项纳入社会救助一件事,低保、特困、低边家庭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确认,目前共受理“线上、线下”困难群众救助申请、转办6万件次,实施救助帮扶5.4万人次。

  青岛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鼓励引导慈善组织有序、高效参与社会救助,开展慈善救急难行动,建设救急难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实现困难群众需求与社会资源项目精准对接、精准帮扶。今年全市发动16家慈善组织设立慈善救急难项目20个,募集资金1000多万元,用于帮扶困难群众。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市911万城乡参保人

  青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老龄工作成效显著。青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18元,高出全国、全省标准115元、50元。老年普通居民全部纳入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多次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加大统筹共济保障力度,更好保障老年群体慢性疾病门诊治疗需求。持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医疗机构普遍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全市33家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疗机构全部设置老年医学科。全面推行老年人“健康照护”管理。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市911万城乡参保人,解决8万余名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难题。稳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市12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开展防非反诈宣教活动,面向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涉老诈骗犯罪开展常态化打击,有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拓展养老机构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功能,全市现有养老机构302家,其中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284家,占94%;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4.7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7万张,占80%,有效保障老年人入住机构刚性需求。发挥镇街中心区域枢纽作用。在全市137个镇街建成139处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具备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助餐送餐、助洁助浴、长短期托养、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承接养老机构优质资源,并向村居一级延伸。发挥村居站点前沿阵地作用。建成1032处村居养老服务站,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按需灵活设置助餐送餐、照护服务等功能,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利可及、平价优质的养老服务。

  青岛制定出台“1+N”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发布青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老年人分层分类予以政策支持。聚焦特困低保老年人。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保障政府兜底保障老年人“愿住尽住”“愿养尽养”,目前,全市共保障2998名特困低保老年人入住机构,共为8380名特困低保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机构有保障,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机构享受补贴额度由原先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居家养老有优惠,失能失智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折扣补贴由原先的6.5折提高到5折;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送餐补贴标准由2—4元提高至2—6元。适老改造有选择,运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包含失能失智老年人在内的经济困难和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政府按照每户2000—3000元标准进行补贴,老年人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改造项目。

  聚焦一般社会老年人,对普惠性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进行提标扩面,市区两级助餐补贴享受人群范围由70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65岁以上老年人,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折扣补贴由原先的6.66折提高到6折,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0元,额外增加随访回访、健康指导、住院接送、陪同就医等服务项目。8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按时发放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的基础上,推进各类资金免申即享、一卡发放,提升老年人使用便利度。

  建立扶持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每年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状况、服务人次、口碑评价等进行考核评估,对安全有保障、服务有质量、价格有普惠的机构重点扶持,对考核不达标的机构采取联合惩戒、强制关停等措施,目前已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进行资质筛查和优胜劣汰,将全市具有特困人员供养资质的养老机构数量由93家优化调整至56家,有效保障特困老年人的健康安全和供养服务质量。

  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约3.6万人

  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养老保险政府代缴等相关工作。目前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约3.6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约10万人,困难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惠及约1.1万人。今年来已发放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岗位补贴、稳岗补贴、超比例安置奖励约40万元,60周岁以下残疾人代投意外伤害险约8.1万人,农村非低保残疾人水气暖费用减免1.4万余户。

  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涵盖学前、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的全程教育救助,根据接受教育学段和类别最高给予5000元的救助;对接受全日制或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并获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分学段、分类别给予一次性教育奖励,最高奖励20000元。通过实施教育救助和奖励,进一步促进残疾学生接受更高质量教育,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目前2024年度申报工作已接近尾声,预计惠及3000余人。

  市残联扎实推动“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评定,年度新建42处,目前已实现街(镇)全覆盖。发布青岛市地方标准《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行业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发展。全市现有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51家,通过“寄宿制、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方式,为5600余名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按政策分类别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心理疏导等照护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服务,已完成3197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37名听障儿童通过语训评估进入到普小随班就读,为22名肢体残疾儿童完成筛查评估并进行矫治手术;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2.4万人;为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适配服务1200余人次。

责编:王秀洁
审签: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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