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量化登记 助推不动产登记领域迈向精细化、法治化、现代化

2025-12-11 15:35   

  大众网记者 王卫 滨州报道

  12月11日,滨州市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峰,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王景森,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张书军出席发布会,介绍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滨州市主城区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量化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俊峰介绍,8月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印发《关于在滨州市主城区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量化登记的通知》(滨自然资规发〔2025〕5号)。《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滨州市在不动产登记领域迈向精细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关键一步。其核心目的在于,有效解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情形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不清、权属虚化的问题,从而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从根本上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便于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精准查控,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稳定金融活动秩序,为构建滨州市不动产规范登记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通知》制定的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已成为城市不动产的主要形态。然而,在既往的登记实践中,购房业主对共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享有的份额往往不够清晰具体,存在“地权”虚化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挑战: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量化保障;在司法查封和执行时,难以精准对应特定房屋的土地份额,易产生“牵连查封”,影响无辜业主权益和市场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土地抵押、预售等业务时,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易引发金融风险。为解决上述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深入研究,决定在主城区率先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量化登记改革。

  《通知》制定的过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对此项改革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年度重点攻坚任务。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要求相关单位和科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量化登记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分工,扛牢工作责任,以最高标准制定《通知》,确保改革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作为具体牵头实施单位,始终坚持“有解思维”,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精干力量,对市主城区范围内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登记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内部会商研判;同时,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专程赴省内外先行先试的地市考察学习,汲取宝贵经验。深入广泛征求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开门立规”,先后组织召开了多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专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书面征询了住建、税务、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公开征集意见。整个过程集思广益、聚智聚力,确保了《通知》内容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

  出台《通知》的目的

  《通知》的出台,不是简单的登记技术调整,而是一次系统性、重构性的制度创新。其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

  保障业主权益,实现“物权完形”。核心在于将业主房屋所有权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份额,以“万分数”的形式进行精确量化,并清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这使得每一位业主的物权,从“有房无地”或“地权模糊”转变为“房地一体、份额明确”,权利更加完整、清晰、可追溯,从根本上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不动产权益。

  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通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抵押、预售、首次登记等各个环节提供了统一、明确、可预期的操作指南。通过规范企业行为,能够从源头上有效减少因“一地多押”、“权利冲突”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登记支撑。

  支撑精准司法,提升治理效能。通过量化登记,司法机关可以对特定未售房产或未建楼幢对应的土地份额实施“点对点”式的精准查控。这就能有效避免因个别债务问题而查封整宗土地所带来的“误伤”效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活动对正常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已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的影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定金融秩序。

  践行便民利民,提升服务效能。通过“一码关联”、预先量化、数据共享等方式,极大地优化了登记流程,提高了登记效率和准确性,为企业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体验。

  总而言之,这项改革是滨州市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推进精细化和现代化治理的一项重要实践探索。我们力求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更好地保障民生福祉、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王卫
审签: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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