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元音乐节门票50元即可得?有“黄牛”用赠票点烟,当地回应
2024-11-07 19:54 红星新闻
11月8日至10日,江苏盐城将举办一场“大洋湾遇见迷鹿音乐节”,该音乐节在大麦网等平台上的三日联票售价为520元。
但进入11月后,很多歌迷发现,在其他平台及微信朋友圈中,有“黄牛”大量低价出售以“邀请函”形式出现的赠票,有些“黄牛”挂出的售价甚至不到原票价的十分之一,而此时大麦等平台已经关闭退票通道。
▲闲鱼平台上有很多低价出售本次音乐节门票的信息
11月7日,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音乐节主办方会有一些赠票流入到市场,且其被挂出的价格也会出现浮动,这些都是市场行为,市场监管局难以监管。
同日,盐城市文广旅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对此事进行调查,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问主办方。此次音乐节举办场地盐城大洋湾生态景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接到了一些观众投诉,将会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赠票在多个平台被低价出售
原价520元的三日联票50元就能买到
在北京工作的万先生和爱人比较喜欢去音乐节现场观看演出,最近两年他们去了大大小小的十多场音乐节。一个多月前,他们注意到江苏盐城将在11月8日至10日举办“大洋湾遇见迷鹿音乐节”,发现嘉宾阵容不错,便花费1040元购买了两张三日联票。购买时网站规定该票从11月1日起便不能退票。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音乐节将有许巍、郝云等明星及盘尼西林、岛屿心情、五条人、九连真人等多个乐队登台。“现在音乐节同质化比较严重,很多音乐节的阵容都差不多,但是这次音乐节感觉嘉宾还不错,所以就决定去看一下。”万先生说。
令万先生没想到的是,进入11月之后,闲鱼、抖音等多个平台开始有此次音乐节的低价票出售,有卖家甚至打出了三日联票50元的价格,并且有买家发出了电子票购票成功的确认记录。
“主要是这个时候原价购买的票已经无法退票了,所以也没办法退票后重新买便宜票,这让我们会有一种上当或者不平衡的感觉。”万先生说。
为了解情况,万先生以购票者的身份加了多个“黄牛”的微信,其中有人专门拉了本次音乐节的售票群。在群聊里,有“黄牛”晒出了手里的一叠“赠票”,还有“黄牛”甚至发布用“赠票”点烟的视频,以显示手中余票很多。
▲有“黄牛”发视频用赠票点烟。受访者供图
买原价票的歌迷“很受伤”
业内:大量赠票会损伤主办方信誉
11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闲鱼等二手交易平台上看到,确实有不少卖家在出售此次盐城“大洋湾遇见迷鹿音乐节”的门票,三日联票的价格多在100元至200多元之间。
一名卖家表示,他所出售的门票是主办方发的一种“VIP邀请函”,该邀请函上面有二维码,扫码登记后便可以形成电子票入场。但记者注意到,在该邀请函上,明确标注有“VIP邀请函请勿出售 非卖品”字样。
▲赠票上标注“请勿出售”字样。受访者供图
“说是不能卖,但是也没人管。我这里三日票是100元,这个价格肯定好卖嘛,到时候现场人也会多的。”该卖家表示。
万先生表示,他此前多次去看过音乐节和演唱会,也遇到过门票在发售一段时间后打折的情况。但这次这种“折扣”确实没见过,自己也不是不去看这场音乐节,只是这让像他这样原价买票的人心里不舒服,觉得遭遇不公平对待。
红星新闻记者从大麦网上看到,大麦网上对于此次演出的退票规则规定,11月1日下午4点半之前,只要是买票后48小时之内,都能全额退票;超过48小时且在5天内,可退费80%。但是从11月1日下午4点半后,便不能退费了。
万先生等歌迷表示,大量“黄牛”票的出现,几乎是从11月1日之后开始的。
北京一家演艺公司的运营负责人傅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主办方在演唱会、音乐节之前都会对观众人数、票价制定进行评估,如果售票不理想,观众人数不够,就可能达不到赞助商的要求,就会放出一部分打折票。“但是打折幅度一般不会太大,7折左右就已经算比较大的折扣了。”
对于盐城的这次音乐节为何会有低于1折的门票出现在交易平台上,傅女士分析可能前期实际购票人数和预期差距比较大,主办方为了吸引更多观众而增加了赠票。“但是这种情况对于主办方的信誉会有比较大的影响,以后如果再开类似的音乐节,可能很多观众就会质疑票价的水分。”
当地文广旅局回应会调查
律师:建议对赠票进行实名制登记发放
11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接到了部分消费者反映的音乐节“黄牛票”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音乐节门票本身如何定价要遵从市场规律,主办方发放赠票,赠票再流入市场被销售属于市场行为,监管上有一定难度。
盐城市文广旅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注意到部分观众反映的这一情况,初步调查是第三方行为,但是会进行调查了解。
此次音乐节举办地盐城大洋湾生态景区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人在出售赠票,造成价格的较大变化,他们也已经进行了解,“领导也在想办法进行一些调整”。
针对此事,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表示,在闲鱼等平台上低价出售音乐节门票,如是正常获得赠票的人,获得赠票后自行对外出售,主办方无法控制,应该不承担责任。虽然赠票上写有“非卖品”的字样,但那只是主办方或相关方的规定,并非是法律规定,对其他人没有约束力,因为赠票本身不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物品。
陈灏认为,消费者购票后,与主办方形成合同关系,依据双方约定行使权利义务,至于主办方与其他人之间销售价格情况,并不必然侵犯高价购票者的权利。建议主办方在赠票时采取实名制,避免赠品再次流通或倒卖。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律师认为,实践中,经常遇到演唱会、音乐节门票在最后期限价格“跳水”情况。作为主办者,有责任对赠票进行实名制登记、发放,防范在其他平台及市场上有人借机炒作或变相销售。
此外,殷清利表示,消费者在选择相关票务时,应首先理性选择,要懂得票务可能紧缺也可能价格“跳水”的风险。作为购票人,一般情况下购票,即完成相关民事法律关系,难以反悔退票。如果确实存在因为票务不透明或票价“跳水”等情况,消费者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主张退票或弥补相关损失。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认为,如果大量低价赠票出现在市场上,主办方或存在一定责任,此种行为扰乱正常票务销售秩序,这是主办方在票务规划和管控上的疏忽,没有保证赠票不能转售。消费者可要求主办方给出解释和解决方案,收集售卖赠票商品页的截图,向平台举报,推动平台加强票务销售的监管。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尤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