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丨《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
2025-01-02 11:41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邵鹏飞 淄博报道
为做好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安居需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共享。根据《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了《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制定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3〕11号);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函》(建金函〔2024〕106号);
(四)《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4〕10号);
(五)《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全文包括总则、账户设立、缴存、缴存补贴、提取、贷款和附则七章内容,共计四十六条具体细则。
(一)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制定本《实施细则》目的依据、灵活就业人员定义、适用范围以及业务办理渠道。
(二)第二章“账户设立”规定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条件、账户设立流程、身份转换及退出机制等内容。
(三)第三章“缴存”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与比例范围、缴存方式以及计息等内容,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第四章“缴存补贴”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计发条件、标准以及发放时间。
(五)第五章“提取”主要对灵活就业人员提取做出相关规定,明确提取使用范围与使用条件。
(六)第六章“贷款”主要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计算、收入认定及贷后管理等内容。
(七)第七章“附则”明确《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执行时间和有效期
《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