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水平调查报告(2024)》发布
2024-11-20 14:50 网信中国
我国六成以上公民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我国60.61%的成年人和64.69%的未成年人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16.26%的成年人和12.55%的未成年人具备高级数字素养与技能。
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和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相符。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成年人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占比(以下简称“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63.23%、60.03%、56.90%,具备高级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占比(以下简称“高级水平占比”)分别为18.50%、15.13%、13.80%;其中未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71.60%、63.70%、59.25%,高级水平占比分别为17.56%、10.06%、9.40%。
城乡居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协同提升。城镇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65.92%,高级水平占比为19.83%;城镇未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70.94%,高级水平占比为15.90%。农村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50.57%,高级水平占比为9.53%;农村未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53.11%,高级水平占比为6.33%。
各年龄段人群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态势持续向好。12-14岁、15-17岁年龄段人群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61.20%、68.67%,高级水平占比分别为10.94%、14.38%。18-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60-69岁年龄段人群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75.76%、69.90%、61.70%、53.16%、36.22%,高级水平占比分别为28.69%、19.67%、13.83%、10.12%、7.34%。
受教育程度是影响数字素养与技能的关键因素。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程度成年人的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35.37%、54.79%、71.13%、82.73%、91.40%,高级水平占比分别为5.43%、7.62%、18.21%、30.51%、53.49%;其未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45.96%、64.65%、71.74%、77.38%、84.22%,高级水平占比分别为5.74%、12.06%、15.67%、16.83%、33.70%。我国劳动者适应数字时代职业发展需要的能力逐步增强。全国就业人员的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67.85%、高级水平占比为19.75%。其中,“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的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79.06%、76.22%、72.49%、67.82%、62.59%、59.73%,高级水平占比分别为33.77%、29.12%、26.02%、15.34%、12.71%、11.55%。
一、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总体情况
我国六成以上公民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对照《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提出的“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根据受访者在数字生活、工作、学习等场景中展现出来的数字化认知理解、应用操作、思维观念等能力,对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采用分级评价方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层。成年人中,60.61%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其中16.26%具备高级水平,21.22%具备中级水平,23.13%具备初级水平。未成年人中,64.69%具备初级及以上数字素养与技能,其中12.55%具备高级水平,26.25%具备中级水平,25.89%具备初级水平。需要指出的是,未成年人的主要社会角色为受教育者,与成年人的社会角色和应对情景存在较大差异,为更好反映群体特征,本次调查对二者采用不同评价标尺,二者数据不作直接比较。
二、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地区情况
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和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相符。我国区域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协同推进,东中西部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63.23%、60.03%、56.90%,其中未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71.60%、63.70%、59.25%。成年人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位居前10的省份中,有8个省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排名前10,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水平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基本吻合。其中,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等的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位居全国前列,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等的高级水平占比位居全国前列。
三、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群体情况
(一)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协同提升。成年人中,城镇居民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65.92%,农村居民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50.57%。未成年人中,城镇居民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70.94%,农村居民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53.11%。
(二)年龄结构 各年龄段人群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成年人中,18-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60-69岁年龄段人群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为75.76%、69.90%、61.70%、53.16%、36.22%,年轻一代展现出更高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未成年人中,15-17岁年龄段人群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和高级水平占比分别比12-14岁高7.5和3.4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随年龄增长呈现上升趋势。
(三)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是影响数字素养与技能的关键因素。公民数字素养与技能随受教育程度提高而提升,初级及以上水平增长速度先快后慢,高级水平增长速度先慢后快。成年人中,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方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群高出“小学及以下”56.0个百分点,最快提升阶段在“小学及以下”至“初中”之间,涨幅19.4个百分点。高级水平占比方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群高出“小学及以下”48.1个百分点,最快提升阶段在“大学专科”至“大学本科及以上”之间,涨幅23.0个百分点。未成年人中,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方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群高出“小学及以下”38.3个百分点,最快提升阶段在“小学及以下”至“初中”之间,涨幅18.7个百分点。高级水平占比方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群高出“小学及以下”28.0个百分点,最快提升阶段在“大学专科”至“大学本科及以上”之间,涨幅16.9个百分点。
(四)职业群体 我国劳动者适应数字时代职业发展需要的能力逐步增强。全国就业人员的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为67.85%、高级水平占比为19.75%,均高于全国成年人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按照《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类型,“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分别比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高11.2、8.4和4.6个百分点,高级水平占比分别比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高14.0、9.4和6.3个百分点。“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与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相当,高级水平占比较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低4.4个百分点。“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初级及以上水平占比较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低5.3和8.1个百分点,高级水平占比较全国就业人员总体水平低7.0和8.2个百分点。
附录一 技术说明
调查对象:我国18-69周岁成年人和12-17周岁未成年人。
调查范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样本量:全国回收样本288万份,其中有效样本272万份,样本有效率达94%,成年人有效样本247万份,未成年人有效样本25万份。
调查内容: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调查内容包括数字素养与技能状况、数字活动参与情况及受访者人口特征。数字认知、数字技能、数字思维是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调查核心指标,用于评估公民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
评价标准:本次调查综合运用德尔菲法等确定数字认知(25%)、数字技能(50%)、数字思维(25%)三个维度的权重。基于项目反应理论模型等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计算,在同一参照标尺上拟合出问卷题目难度和区分度参数,得到测试对象的能力值,并通过算法转化为0-100之间的标准分数。基于受访者总体得分及分布,参考欧盟数字技能评价标准,本次调查借鉴PISA、PIAAC等国际调查通用方法,采用“平均分±标准差”的方式进行能力水平分层。
考虑到未成年人的主要社会角色为受教育者,与成年人的社会角色和应对情景存在较大差异,为更好反映群体特征,本次调查对二者采用不同评价标尺,二者数据不作直接比较,但均以初、中、高级水平展现。
抽样方法:调查采取预置人口结构配额的非概率抽样。
加权方法:为增强样本代表性和更好反映全国总体状况,按照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加权调整,人口加权信息包括地域、城乡、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等。(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