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带游客经非游览线路进泰山 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追缴违法所得共计3000元

2024-09-30 15:48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韩宇 泰安报道

  近日,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依法行政处罚3名带游客经非游览线路进泰山人员。

  泰山景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带游客经非游览线路进山游览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迅速成立专班展开调查。经警方调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36岁,泰山区人)、李某(男,52岁,岱岳区人)、张某(男,45岁,岱岳区人),以“本地居民路熟,可抄小道进山”为由,招揽未成功预约到泰山门票的游客翻越防火隔离网逃票进山,并向游客收取费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依法对扰乱景区管理经营秩序的张某、李某、张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追缴违法所得共计3000元。

  据了解,近期泰山景区已连续发布多个提示,提醒广大游客一定要通过“泰山景区”微信公众号、美团APP等官方平台预约购票并在预约时间内到预约进山口检票入园,不要在非官方平台购买“黄牛”票,更不要轻信“可绕山入园”等,以免造成意外伤害。泰山景区设有多处门票稽查站和流动稽查点,对逃票进山、非旅游线路进山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擅自进入泰山风景名胜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极易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虽然泰山景区管委会将及时组织救援,但产生的救援费用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者承担。

责编:李汶
审签: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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