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超1600万元网红仍高频直播 律师:平台应对偷逃税主播实施惩戒

2025-12-12 06:35   封面新闻

  近日,有网友反映某短视频平台拥有5000余万粉丝的网红“周周珍可爱625”,名下控股企业涉嫌逃税,被税务部门罚款后仍在高频次直播,引发广泛关注。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该账号原本宣传12月11日12时的直播并没有进行。据向阳视频,平台12月11日回应称,如核实主播确有违规行为,会对账号进行处理。四川蓉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鹏博表示,平台应对偷逃税主播实施联合惩戒,如限制流量、下架商品、暂停打赏功能等。

  网红逃税仍直播引关注

  账号预热直播场次取消

  “周周珍可爱625”实名为周珍,账号店铺营业执照为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周珍为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99%。

  此次被曝涉嫌逃税的公司名为广东嘉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广东嘉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今年9月15日的一份行政处罚显示,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嘉星文化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该公司少缴税款达16591280.31元,罚款金额为8295640.21元,处罚事由为逃避缴纳税款。

网红“周周珍可爱625”实控公司逃税被罚 网络截图

  嘉星文化公司的一则注销备案还显示,今年10月30日,该公司因决议解散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14日。

  封面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周周珍可爱625”在该平台拥有5044.7万粉丝,在另一短视频平台还拥有超500万粉丝。其店铺位列平台面部护肤店铺榜第5名,近期销量超过99%的同行,近7天热卖商品超10万件。

网红此前预热的直播并未进行 平台截图

  该账号直播动态显示,11月直播12场,12月已直播2场。值得注意的是,该账号原本宣传12月11日12时的直播并未进行。目前该账号作品评论区已提示“仅作者的好友可评论”。

视频评论区已提示“仅作者的好友可评论” 平台截图

  11日当天,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嘉星投资集团公司,均无人接听。据向阳视频,12月11日,平台回应称:如核实主播确有违规行为,会对账号进行处理。

  律师称偷逃税的款项会被追缴

  平台应对偷逃税主播实施惩戒

  该事件曝光后引发不少网友质疑,存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网红,是否还能“吃流量这碗饭”,平台是否应对“劣迹网红”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1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税务部门共查处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1818名,查补税款15.23亿元。

  12月11日,四川蓉归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鹏博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网络主播作为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缴纳税款,如果通过虚假申报、隐匿收入等方式不缴或少缴税款,就会构成偷税行为,偷逃税的款项会被追缴,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会追缴税款、滞纳金,再视情节进行罚款。

  针对是公司还是个人偷逃税的问题,周鹏博解释称,税务机关在稽查网红等高收入人群时,会采用“穿透式”监管,即不仅看表面形式,如钱进了哪个公司账户,更看经济实质,即钱最终被谁控制和受益。如果税务机关稽查过程中发现网红设立多个空壳公司、个人工作室,唯一目的就是利用核定征收等政策避税,并将公司资金与个人财产混同,税务机关可以否定这些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穿透”认定收入实质归属于网红个人,从而直接向网红个人追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公司存在偷逃税款行为,税务机关会对公司进行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视情节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公司直接负责人员的刑事责任。

  针对网红实控公司偷逃税后直播,周鹏博表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于2022年6月22日联合印发行业规范性文件,强调了网络主播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特别强调了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等。

  周鹏博补充道,2022年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平台及时报送高收入主播信息,并对偷逃税主播实施联合惩戒,如限制流量、下架商品、暂停打赏功能等。如果平台未履行责任,可能面临约谈、责令整改、罚款,甚至暂停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责编: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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