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泰安市2025年家电和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2025-01-11 16:59   泰安商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和省商务厅要求,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和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家电和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内容

  (一)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 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申报条件

  1.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家电销售或3C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具备完成本通知中销售企业“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的能力;符合纳统条件时,应及时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2.企业自愿参与活动,做好平台信息录入、配送、回收、拆解及咨询、投诉等相关工作;目录内补贴产品要统一张贴“以旧换新标识”;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企业具备资金垫付和退回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能够承担一定规模和周期的垫资,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按要求及时退回补贴资金;根据上级通知,自愿接受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账户监管等要求。

  4.企业自身或通过合作,具备为消费者提供废旧家电上门回收服务;对消费者交售的旧电器按照市场价进行回收。回收的价格标准要做到公开、统一、明确。

  5.制定防范骗补套补、恶意囤货的相关措施,不得有先涨价后降价、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刷单拆单等违规行为。

  6.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详情见原文:关于征集泰安市 2025 年家电和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责编:李汶
审签: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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