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办法》 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2024-12-03 17:00 海报新闻
为进一步压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以出台《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办法》为契机,综合运用风险警示、责任约谈、专项治理、监督抽检、立案查处、失信惩戒等系列处置措施,全力打造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药品风险防控体系,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
完善制度,筑牢风险防控根基。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办法》,明确风险防控原则、风险因素、风险分级、风险会商、风险处置与跟踪评估等内容,理清风险防控流程,划分市县风险报告情形、风险处置责任单位,从制度层面扎紧药品安全的“篱笆”,使风险防控有章可循,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前面。
细化网格,全面排查风险信息。依托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监管架构,将全市7200余家药品(疫苗)经营使用单位全部纳入146个监管网格。组建11061人药品安全网格员队伍,网格员在工作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安全隐患等信息即时上报,市场监管所和网格员双向信息传递,发挥网格员“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使风险信息排查更加全面细致。
部门联动,凝聚协同共治合力。密切与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药品经营使用检查过程中的风险信息。今年以来,联合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等,先后开展了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专项检查、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全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各部门协同监管,形成了风险联控、问题联处的良性互动。
靶向发力,分类监管提升效能。综合运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结果,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按照风险高低评定等级,实施分级监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按照信用风险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根据风险级别不同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高频严管,并结合检查综合计分,动态调整企业信用等级,不断提高监管体系与信用体系的适配水平,提升监管效能。
(通讯员 亓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