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乐成:发挥上市公司载体作用,推动产业向“新”而行
2025-01-21 22:08 大众网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市公司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能够充分发挥产业进入和退出的市场化优势,实现金融资源更多地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引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省对企业上市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若干意见和措施,上市公司队伍不断壮大,对产业结构升级、新旧动能转换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同时也应当看到,我省上市公司在数量、市值、融资规模、产业分布等方面,与先进省份和我省的经济总量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在以下四个方面需要关注。
一是上市公司数量少,与我省的经济总量不匹配。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省境内(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数量为309家,居全国第6位,与广东省的875家、浙江省的712家、江苏省的694家差距较大。
二是上市公司总市值小,市值管理相对弱化。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省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为3.86万亿,远低于广东的16.08万亿、浙江的7.28万亿、江苏的7.02万亿,仅是广东的24%、浙江的53%、江苏的55%。
三是上市公司融资规模小。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省上市公司总融资规模63.93亿元(包括IPO首发、增发、可转/可交债),居全国第15位,仅是广东的8.79%、浙江的12.56%和江苏的30.37%。
四是上市公司产业分布传统化。我省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重化工业、机械设备等传统行业,符合“三创四新”等代表新质生产力方向的公司较少,只有43家(按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细分),占比仅为13.91%。
上市公司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一个地区上市公司数量的多少、市值和发展质量的高低,是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晴雨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把上市公司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载体”,实施培育“倍增计划”
一方面,发挥好山东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借鉴广东、浙江、上海、深圳等地的经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做好“倍增计划”的统筹规范和示范引领,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着力点放到培育上市公司上,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分解到各市,尤其是把培育上市公司抓出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责任担当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做好已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通过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实现主业的市场化进入和退出,助推代表新质生产力方向的“三创四新”与上市公司的对接,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提高服务企业上市的能力和水平
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如用地指标、房产变更、资产处置、税收筹划、不动产确权、过桥贷款增信等问题,要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有效方法,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一要强调责任担当,对处理上市中的遗留问题,特别是对尚无政策可循的问题,要敢于突破、大胆探索,千方百计把事情办成,决不能推诿扯皮,或简单的说不行,办不了;二要慎用行政处罚权,对拟上市公司涉及的环保、规划、税收等事项中不规范的行为,要督促、帮助企业整改,不能简单采取处罚方式,避免不当强制性信息披露,影响上市进程。三要注重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企业上市中的作用,为券商、会所、律所、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创新企业上市综合服务机制
加强特色企业上市后备库建设: 按照新质生产力具有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和绿色化的特征,优选辖区内符合新质生产力特征的企业进入上市后备库,针对企业上市的板块定位、投资者选择、中介机构遴选等问题,开展常态化的辅导和专题培训;完善企业上市服务保障机制:将后备上市企业实行“白名单”管理,打造“企业上市直通车”通道,优化线上办事流程,提高线下办事效率;建立以上市公司为依托的创新发展平台: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核心标志,推动创新人才、技术和项目等高端要素向上市公司聚集,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高上市申报质量: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北交所等市场互动衔接,推动互联互通。加强与监管部门、交易所和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上市申报质量。
(邢乐成,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济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