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开展法治宣传“第一课”

  又是一年开学季,普法教育正当时。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助力构建优良校风、学风,创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10月10日,昌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艺秋到潍坊市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报告厅给学生们上了新学期法治宣传“第一课”。

  课堂以“学法知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为主题,通过生动的介绍、有趣的动画片、简洁的语言介绍了常见的违法犯罪现象,讲解了预防和自我保护措施。法治副校长以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校园欺凌小故事为切入点,具体从校园欺凌的概念及常见表现形式、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如何远离校园欺凌等四个方面进行讲授。

  通过讲解鲜活真实的案例,引导学生增强辨别是非、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学会对身边的不良行为说不,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最后,法治副校长带领同学们进行宣誓承诺:“我们不当残忍的欺凌者,不当冷酷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我承诺!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

  通过此次“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升自我防范和辨别是非能力,自觉抵制外界诱惑和不良行为侵害。下一步,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检察院的合作,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加强对未成年儿童的关心关爱,通过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新学期的学习生活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

责编:邱 琳
审签:于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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