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山东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

2024-09-26 15:37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

  9月26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9月26日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石晓介绍,条例共8章52条,包括总则、发展保障、快递经营和服务规范、快递安全、数字快递和绿色发展、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法律责任与附则,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

  理顺管理体制。我省充分发挥邮政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双重优势,着重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快递业促进工作的领导,并要求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快递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规定“省、设区的市邮政管理机构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快递业促进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针对我省尚有98个县级行政区域未设置派出机构的情况,明确“未设立派出机构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业促进和监督管理工作”。

  突出发展保障。为了保障用地需求,对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依法利用城郊结合地区的旧厂房、仓库、闲置土地等场地支持快件分拨处理中心建设等作了规定;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节点建设。支持各地建立完善县级寄递配送中心,优化提升乡镇寄递服务场所,建设维护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范围。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对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需求,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医院等应当同步规划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医院等未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可以依法利用现有闲置场所增设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当统筹考虑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重视快递安全。进一步强化寄递安全法治化治理,强调快递经营企业应当落实寄递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寄递安全;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快递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并对建立寄递安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等作了规定;根据上位法对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对用户交寄快件行为作出要求,同时对快递经营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等行为的规范做法作了细致规定;四是为保证用户信息安全,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运单和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不得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用户信息。同时,为了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快递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推动快递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规定政府部门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快递经营企业优化包装方式和包装结构,优先采用可重复、易回收的包装产品,减少二次包装;鼓励末端网点开展包装物回收,鼓励科研机构研发、生产、推广绿色包装材料和产品。为加快科技创新,支持快递经营企业采用数字化技术,探索应用无人机等运载工具,加大智能产品在作业场景中的应用,建设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平台,共享末端服务设施、配送网络和数据信息。

  依法保障从业人员权益。为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回应社会各界对快递从业人员的关注,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规范: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从防护用品提供、作业环境改善、教育培训强化、休息休假权利保障等方面规定了快递经营企业的责任;针对实践中快递经营企业处理投诉举报不恰当问题,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完善从业人员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作了规范。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胜军表示,《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的出台,对于推动快递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省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将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工作,依法履行快递促进法定职责,协同推进《条例》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记者 周桐)

责编:杨童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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