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不了人心的年会,不要也罢!

2024-12-26 18:10   海报强观

不知不觉又到年底,各大企业正举办年会,打工人又要准备节目了!此前,杭州一位女员工因“不想跳舞”被辞退,该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原来,这位女员工“不想跳舞”是有原因的。2021年1月中旬的一天,在连续工作12小时后,王女士于晚上9点下班。可领导不让她走,理由是公司马上开年会,需要排练舞蹈。但她很疲惫,且跳舞一事也没提前通知,于是就直接回家了。连续工作12小时,还要应付年会的舞蹈排练,看来这家公司的确没有懂得尊重劳动者,要说员工“想跳”那才怪呢。

接下来,这位女员工被门店经理叫去谈话。经理提出要求,她可以留在下沙门店,或调去其他门店,但不管去哪里,都要服从领导安排。经理还表示,“不准有怨言,不准在群里发言,不准有任何意见”,这位员工不得不选择辞职。没想到,公司在她辞职后,发布了一条出人意料的辞退公告,上面列明了3条辞退理由,其中就包括“年会节目排练抱怨,不服从公司安排,在群内顶撞门店主任”。王女士实在想不明白,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真不知道这家公司何来的底气要求员工加班加点排练,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员工拒绝连续工作12个小时之外的舞蹈排练,没毛病。企业或许会以劳动合同条款来相驳,但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企业和员工需要相互理解,企业不能凭一纸契约,就掌握对员工“生杀予夺”的特权。

为什么要办年会?当然为了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绝非要办出员工的无奈辞职,办出劳动官司,办成“气人的年会”。对于年会,有调查显示,在一线城市职场人中,54%的受访职场人不期望举办年会。原因集中在排练需要占用大量的私人时间,从想、排、演是个全方位的负担,影响正常生活节奏不说,还搞得人心烦意乱。由此可见,“办一场什么样的年会”应成为即将举办年会的单位一个重要考量。

公司搞年会、搞团建、搞联谊,这些都没有问题,因为企业文化需要通过活动来塑造,团队力量需要通过活动来凝聚。但是,举办一场什么样的年会,搞什么样的团建活动,开展什么样的联谊活动,这个很关键。需要考虑活动的主题、内容、环节、时间等设置是否让员工接受,是否能形成轻松、活泼、健康的氛围,如果一场活动举办下来,员工唉声叹气,抱怨连篇,最终不是愉悦人,而是折腾人,这样的活动还是不搞为宜。

揆诸现实,劳动者的休息权正在遭遇或明或暗的侵犯,明的比如加班,承担一些临时性突击任务,暗的比如通过各种社交媒体和通信工具在下班后继续处理工作任务,诸如下班后微信群的消息响个不停,深夜依然要回复工作邮件,周末还要参加各种名义上的团建活动……这些看似“灵活”的工作安排,实则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国家出台专门的制度文件,但如何遏制加班尤其是“隐形加班”,还要有更好的办法,包括如何更好发挥监管作用、工会沟通协调作用等等。

还是那句话,年会、团建、联谊这些都可以有,但折腾人不可以有,劳民伤财不可以有,凝聚不了人心的年会,不搞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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