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天公安卧龙山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

2024-12-20 15:26   山海天公安

  近日,卧龙山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件。10月26日23时,商某骑摩托在路边等人,因摩托未熄火声音太大,居民卢某与商某发生争吵,后引发肢体冲突。商某挥拳将卢某打倒在地,并打中其嘴角,流血不止。事后,商某因殴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山海天公安提醒:动武要三思,打架成本高。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不能逞一时之快,切忌通过辱骂或是打架的方式去解决争执。

责编:张晓
审签: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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