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5-01-05 11:00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郑华鑫 泰安报道
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健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实施意见》从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乡村医生职业化转型、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着力,逐步建立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相匹配的乡村卫生健康发展的新机制,全面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构建农村地区健康服务圈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是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意见》针对完善服务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县域一体化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等,就进一步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行了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为充分拓展乡镇卫生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各县(市、区)、功能区将深入探索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方便病人”的原则,选择条件符合的村卫生室,采用由乡镇卫生院领办、临床科室直管等方式,实行乡村两级统一管理。同时,加强信息化赋能医疗卫生,把看病居民的医疗、健康管理、家庭医生随访等数据整合应用,居民可实现随时查阅,提高自我健康管理意识。
《实施意见》明确至少五分之二的乡镇卫生院要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村卫生室要近九成。同时,为了方便农村居民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实施意见》对村卫生室“中医阁”“中医角”设置比例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分级打造特色优势
《实施意见》在县、乡、村三级职能发挥上作了统一安排。发挥县级综合医院“龙头”作用,在临床路径管理、资源共享、急诊急救等方面加快建设,对下要加强人才输出、技术帮扶、专科培养等,对上则要加大与城市医院、大型综合医院等的技术交流、培训学习等。在乡级,扶持一批薄弱卫生院,建强一批高水平卫生院,打造一批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中医特色卫生院和特色专科卫生院。在村级,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即:有观察诊查床、有智慧随访设备、有康复理疗设备、有必要的检查设备、有卫生厕所和冷暖空调,实现服务能力提升、诊疗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提升,以建立上下协同、连续服务的整合型服务体系为目的,持续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功能互补、优势合作、互利共赢的新发展格局。
打造一支“留得住、专业强”的乡村医生队伍
乡村医生的工作不是一次性诊治,而是要扎根农村提供慢性病管理、健康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解决待遇偏低、发展空间有限等制约队伍稳定的瓶颈,《实施意见》对此开出“良方”,比如将乡村医生的补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后顾之忧”;又如,实施“弹性工资”制,允许根据村卫生室运行情况和乡村医生自身情况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对于注册全科并且在乡村地区工作实绩突出的,可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等;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按照分类解决的办法,引导其按照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让乡村医生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
提升乡村医生的专业“底气”,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增强专业能力素质,为了拓宽人才下沉渠道,《实施意见》明确了执业(助理)医师扎根村卫生室工作可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对于乡村医生配备不足或是有需求的村卫生室,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可通过择优返聘离职乡村医生的方式填补服务空白,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退休医师继续到基层服务。
《实施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紧紧围绕服务构建乡村医疗卫生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立足我市乡村医疗卫生发展特点,对于维护农村居民健康、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持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的路径探索。在政策引导与改革驱动下,我市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必将加压奋进、攻坚克难、实干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任务要求,奋力开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