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陈平平 日照报道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关键要素。日照市此次出台的《日照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修改稿)》(后文称“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管理办法”将成为日照交通管理领域的重要指南,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在“精、细、实”上多下功夫,各级管理者更应以担当之姿守护平安之路。
首先,从“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来看,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上位法,紧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保了办法的合法性与针对性。这使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论是城市道路、国道、省道,还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对照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日照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新增以下内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城市建设事权划分原则分别保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按照交通运输领域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别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意味着什么?
从建设方面来看,这意味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有了稳定的资金支持,可以按规划新建并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比如新建一个大型路口的信号灯系统,有财政预算作保障就能及时施工安装,确保路口的交通秩序。在维护上,经费的保障能让道路上磨损的标线及时重绘,损坏的护栏得以修复,保障交通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从管理角度而言,在每年制定财政预算计划时,政府相关部门需综合考量,合理确定经费额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投入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中。
从现实层面来看,这样细致的经费保障机制为日照市整个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体系的良性运转提供了相对坚实的经济后盾。也只有这样,城市发展、道路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才能真正相辅相成,推动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走向“精耕细作”之路,不会因经费问题出现建设滞后、维护不力、管理缺失的情况,从而从根本上保障市民的出行路、平安路、回家路。
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在精不在多。
仔细研读“管理办法”,不难看出“三同时”原则,同样精准有效。
“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应当负责投资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这从源头上,保障了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的无缝对接、协同运作。同时,多部门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可以避免重复施工带来的资源浪费,严格落实质量监管责任,牢牢守住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使命至上,人民为先。
出入平安、民心所向。
总之,该“管理办法”通过明确责任、规范流程、保障经费等多方面举措,变“事后处理”为“提前防范”,变“机械管理”为“精准施策”,执法治之笔,为日照绘“平安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