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国庆假日期间对境内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2024-09-30 09:12   临沂高速交警

  为全力确保2024年“十一”国庆假日期间临沂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避免长距离、大范围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假日期间对境内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节日期间(10月1日0时至8日6时)全市高速公路禁行危化品运输车。为服务区加油站运送燃油的危化品运输车,需将车辆信息及相关材料提前报备通行辖区高速交警部门,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

  二、10月1日、2日、3日、6日、7日出行和返程车流高峰时段,8时至17时,辖区高速公路(京沪、长深、日兰、岚菏、滨台临沂段)所有收费站禁止四轴(含)以上中、重型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三、节日期间,辖区内高速公路禁止养护施工作业,施工设备于9月30日前全部撤出高速公路。需要临时应急抢修维护施工的,经报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审批。

  四、节日期间,高速交警将根据交通流量以及其他实际情况,适时对全市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控措施。请广大驾驶人通过临沂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和公众号、高速公路沿线交通诱导设施,收听临沂交通广播和使用导航地图等方式获取最新路况信息,提前科学规划出行路线。

  特此通告。

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28日
责编:李 静
审签: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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