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加盖公章!临沂一干部受党内警告处分
2025-01-06 14:33 临沂首发
临沂兰山区方城镇村民孙某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2023年12月,费县探沂镇前徕庄铺村党支部书记孙庆江开具厂房所有权证明,市民表示该证明为虚假证明,要求责令改正并严肃处理。
经费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费县探沂镇安子沟村村民冯某在该镇前徕庄铺村建有厂房。2023年12月,冯某儿子联系前徕庄铺村党支部书记孙庆江称该厂房为其所有,要求开具所有权证明用于借款抵押。孙庆江在未向冯某核实情况下,随意为冯某儿子开具与事实相悖的所有权证明并加盖公章,冯某儿子以此证明向诉求人借款50万元。事后冯某儿子未按时归还借款,诉求人起诉后该厂房被法院查封,孙庆江又开具证明表示该厂房为冯某所有并加盖公章,导致出现财务纠纷,诉求人利益受损。
孙庆江作为村级负责人,本应立足岗位,依法依规办事,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肩负起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责任,但其却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违规履行职责,削弱了村委公信力,给群众和基层添堵,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2024年12月4日,孙庆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李 静
审签:邓梦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