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极端灾害天气“熔断”机制 济南印发《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实施方案》

2025-01-23 09:20   济南报业全媒体

  资料图

  1月22日,《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实施方案》正式实行,《实施方案》明确了济南市应对极端灾害天气的四个方面10个小项主要任务和各部门的职责。

  首先,《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极端灾害天气的识别研判和监测预警。气象部门要根据气象灾害预警和预警信号等级,结合天气特征提前识别各类极端天气,完善综合观测网络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重点地区加密布设设施设备,加强极端天气动态监测,建立提早预报预警机制,对极端灾害天气力争提前3至12小时预报预警,同时强化短临精准预报,加密滚动预报。

  《实施方案》指出,要完善极端灾害天气预警、预警信号紧急发布机制。气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或解除气象灾害预警、预警信号,并做好气象灾害预警、预警信号传播管理工作。对于极端灾害天气预警实施“全网发布”,预警信号实施“靶向发布”,确保信息时效性、覆盖面。各区县政府、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叫应”责任人名单,通过提前商定的渠道提醒责任人。

  其次,极端灾害天气风险会商研判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工作机制,加强极端天气规律研究,强化信息和资源共享,科学分析研判重大天气过程各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完善极端灾害天气快速会商机制,应急部门应密切关注极端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过程,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重要天气预报、预警和预警信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重点地区开展快速会商,视情组织滚动会商调度,提前部署响应行动,督促协调有关区县和部门采取防灾防范应对措施。

  关于极端灾害天气防范和应对,《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立极端灾害天气“熔断”机制。关于“熔断”,《实施方案》指出,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建立完善与极端天气预警联动的“熔断”机制,接到极端灾害天气预警信号或本地已经发生极端灾害天气,要指导辖区和行业有关单位采取停工、停产、停业、停运、停课、调整作业时间或实施特别管控等措施,组织开展先期处置,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和设施设备抢修,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气象、应急、发展改革、教育、通信、公安等部门的职责。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邹建明

  

责编: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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