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任城警方提醒:加强民企职务犯罪预防,筑牢内部防控“防火墙”

2024-06-26 16:44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高靖程 通讯员 田中胜 任静 济宁报道

  近日,山东济宁某商贸公司因内部员工职务犯罪而遭受重大损失,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民营企业内部犯罪防控的关注。据了解,该公司业务员张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客户预付货款,并长期未向客户供货,导致公司陷入法律纠纷和经济困境。

  犯罪嫌疑人张某作为该公司的销售业务员,原本以其出色的业绩和专业技能受到公司负责人的信任。然而,犯罪嫌疑人张某逐渐发现公司管理制度的漏洞,并开始利用这些漏洞为自己谋取私利。在收取大量客户预付货款后,张某未能如约供货,反而携款潜逃,给公司带来了巨额损失。针对此案,济宁市任城区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最终将外逃的张某抓获归案。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但其所造成的损失却难以挽回。这起案件不仅让公司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也对企业的声誉和信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任城警方审讯犯罪嫌疑人(资料图)

  事实上,近年来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侵权犯罪案例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民企健康发展的新问题。为此,最高检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强调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严重损害,并呼吁民营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完善防范内部人员犯罪的制度机制。

  任城警方在此提醒广大民营企业,要想实现长久、稳定、健康的发展壮大,必须高度重视内部职务犯罪的防控工作。具体来说,企业应建立合法有效且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完善企业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员工法治教育,提高员工法律风险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问题;事后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查缺补漏,弥补管理漏洞。此次事件再次敲响了民营企业内部犯罪防控的警钟,只有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员工法治素养和风险意识,才能从根本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发展。

责编:时晓彤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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