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征民意 拟突出泉水文化、黄河文化、历史文化三条主线
2025-01-17 11:25 济南日报
本报1月16日讯 为了促进我市旅游高质量发展,不断将旅游业打造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近日,《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从2025年1月16日至2月16日。
《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是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以及旅游市场综合协调监管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和分类分级办理机制、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和旅游安全联动机制等,通过旅游业发展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将旅游业行、住、吃、游、购、娱六大要素有机整合,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逐步成为新兴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征求意见稿》提出,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在年度土地供应中合理安排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探索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土地供应方式,为旅游项目建设提供用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对符合旅游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
突出泉水文化、黄河文化、历史文化三条主线,推进“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黄河文化主题标志性景点、明府城和老商埠等历史文化街区旅游品质提升,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创新等,全面提升济南旅游品牌形象,扩大城市旅游品牌影响力。
《征求意见稿》提出,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持续培育“文旅+百业”“百业+文旅”融合发展业态,促进旅游与农业、工业、商业、体育、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融合发展。重点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工业旅游、康养旅游、夜间旅游、文化旅游演艺等业态,开发特色旅游文创产品,支持旅游民宿做强做大,加强对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三大核心旅游要素的政策扶持,引导旅游产业链有机融合发展。
明确旅游主管部门、区县、相关部门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职责。规划、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景区道路、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干线与主要旅游景区、重点旅游民宿衔接;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停车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
同时,会同公安、城乡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协调、投诉快速反应、执法信息共享等监管机制,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与分类分级办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促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