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 45名反中乱港分子被判刑

2024-11-19 10:47   央视新闻客户端

  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根据法官判决结果,部分人员刑期如下:

  戴耀廷判囚10年。

  黄之锋判囚56个月。

  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

  赵家贤判囚7年。

  钟锦麟判囚6年1个月。

  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

  谭文豪判囚50个月。

  李嘉达判囚51个月。

  谭得志判囚53个月。

  胡志伟判囚53个月。

  施德来判囚79个月。

  何桂蓝判囚84个月。

  刘颖匡判囚53个月。

  杨岳桥判囚61个月。

  陈志全判囚78个月。

  邹家成判囚93个月。

  林卓廷判囚81个月。

  范国威判囚50个月。

  吕智恒判囚51个月。

  梁国雄判囚81个月。

  林景楠判囚62个月。

  柯耀林判囚79个月。

  (总台记者 周伟琪 朱丹)

责编: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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