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克时艰 无负前行—“互联网+”鲁力助企品牌计划活动规则

用户在内容上传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在内的用户协议规则。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用户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内容规范
所有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发送违法违规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侵权类内容
①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的;
②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
③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者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荣誉,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合法权益的;
④未经授权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⑤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
①发送或传播涉黄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的;
②发送或传播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图片、情色漫画等内容的,但不限于前述形式;
③发送或传播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的。
3、暴力违法内容
①发送或传播人或动物自虐、自残、自杀、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令人不适的内容的;
②发送或传播诱导他人自虐、自残、自杀或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等内容的;
③发送或传播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或虐待内容的;
④发送或传播吸食注射毒品或违禁药品等令人不适的画面内容的;
⑤发送或传播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武器内容的;
⑥发送或传播以鼓励非法或不当方式使用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内容的。
4、赌博类内容
①发送或传播赌博邀请、胁迫或诱使他人参赌等涉赌内容的;
②出售赌博器具,介绍赌博规则和玩法,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赌博相关内容的。
5、危害平台安全类内容
①发送或传播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②发送或传播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平台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6、涉黑涉恐类内容
 发送或传播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7、非法物品类内容
①发送或传播买卖发票、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象牙或虎骨等野生动物制品、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等非法物品内容的;
②发送或传播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结婚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等证件等内容的;
③发送或传播违法违规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套现、公积金套现、医保卡套现、手机复制卡等内容的。
8、欺诈信息类内容
①类似广告形式的欺诈信息。如明显虚假夸大使用效果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成人用品类信息以及其他假冒伪劣商品等内容的;
②类似传销形式的欺诈信息。所谓类似传销形式,是指通过发展人员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地按照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等与传销行为类似的形式。如多级分销、高额返利等内容;
③以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和数据为目的发布的欺诈信息。如冒充亲友骗取他人信息的;以组织某种活动的名义,要求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
④其他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发布的欺诈信息。如网赚、中奖类信息、付费陪聊等。
9、不实信息类内容
   本规范所称的不实信息,指没有相应事实基础,通过捏造或扭曲事实、隐瞒真相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①涉及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政治类不实信息;
②发送或传播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诋毁、恶搞、抹黑国家领导人或前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等违法违规等信息;
③煽动国家、地区、民族、种族、宗教间仇恨、歧视、误解,损害善良风俗的不实信息;
④扰乱社会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不实信息;
⑤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不实信息;
⑥与生活常识、公众话题相关的不实信息;
⑦发布虚假广告或或其他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信息;
⑧其他不实信息。  
10、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①发送或传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如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行政许可,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违规发布或传播相关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违规发布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有偿咨询内容以及违规发布烟草宣传内容等;
②发送或传播其他违反与平台签订的、任何形式的服务协议、平台协议、功能协议的内容。如垃圾信息、骚扰信息等内容。

二、相关责任及处理方式
用户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范规定的,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经通知对相关内容作出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删除、屏蔽相关内容;限制帐号功能;短期或永久封禁相关帐号。必要时,将依法配合相关部门追究违法犯罪行为者法律责任。

1、发布者上传的文字内容及图片应保证拥有版权,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由此引发的所有纠纷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无关,由发布者自行解决和承担,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发布者追偿;
2、 发布者对自身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大众网、海报新闻作为信息展示平台,不代表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之任何意见和主张,也不代表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同意或支持该等企业信息的任何内容、主张或立场。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对内容之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适用性、安全性等概不负责;
3、严禁发布者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对无效及违法违规内容有权删除。
4、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根据发布者发布的企业信息内容(包括资讯、资料、消息、产品或服务介绍、报价等),进行交易或其他行为前,应慎重辨别这些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并采取谨慎的预防措施。如您不确定这些内容是否合法、准确、真实、实用和安全,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建议您先咨询专业人士。
5、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因相信、使用发布者发布企业信息中信息、服务、产品等内容,或据此进行交易等行为,而引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名誉或商誉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侵权等事件,及因该等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概不负责,而应由企业信息内容的发布者承担。无论何种原因,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不对任何非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直接发生的交易和行为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和责任,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发布者追偿。
6、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认为企业信息网页中内容可能涉嫌侵害其合法著作权,应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向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反应,并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的侵权情况证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在收到上述文件后,会尽快下线被控侵权的企业信息网页。如果该等被下线网页的上传内容者认为被提出权利主张的网页并未侵害他人合法著作权的,亦有权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向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发出关于被下线网页不违反《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反通知。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提醒您注意:如您的主张侵权或主张不侵权的陈述失实,您将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