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关于烟花爆竹,菏泽市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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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元旦还有27天,春节还有63天。

  是不是想着到了这些节日,

  就可以放鞭炮,放礼花啦!

  别急先看这个消息,

  省里下通知了,市里也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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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强化责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环节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

  市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五部门

  联合印发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五个部门对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适时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专项督查,从经营安全、流通运输、产品质量、规范燃放和购买烟花爆竹行为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

  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

  1、严格实施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许可,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行为

  2、严厉打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行为和在仓库内拆箱、组装、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取缔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店(点)。

  3、大力倡导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严格落实批发企业向零售店(点)配送烟花爆竹制度,强化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间的安全协同管理;

  4、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零售店(点),积极推广应用专用安全储存仓、专用可拆装板房以及视频监控预警等安全技术,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烟花爆竹流通运输过程监督管控

  1、在烟花爆竹流通运输方面,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依法给予处罚,并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

  2、对流向登记不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给予处罚,并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

  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高压态势

  1、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行动,突出对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库)房、出租房、偏僻地区的养殖场、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闲置库房等场所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2、对关闭退出企业从业人员、重点人员等建档立案并跟踪管控。

  3、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

  4、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以及在普通货物或客运车辆中隐瞒夹带运输烟花爆竹的失信企业和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菏泽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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