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洋与渔业信用红黑榜12月施行 上黑榜5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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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烟台莱山区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加强海洋与渔业监督管理,推进海洋与渔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海洋与渔业生产经营者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宣传引导力度,省相关部门日前印发《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信用红名单有效期一般为1年,信用黑名单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一旦进入了黑名单,相关部门将对信用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办法》明确,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海域和海岛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渔业养殖和捕捞生产、水产品加工经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红名单是指将诚信守法生产经营者列入信用红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相关信息。黑名单是指将严重违反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相关信息。该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至2023年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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