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徐州与菏泽等淮海经济区七市签订协议!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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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和淮海经济区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淮海经济区核心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计划于9月17日起正式开始办理。

  根据《合作协议》,徐州首先与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等7个已签约的淮海经济区城市(以下简称“7个签约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互认互贷”

  是指徐州市分别与以上7个签约城市缴存互认,贷款互贷,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徐购房置业,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徐州市缴存职工在其他7个签约城市所在地购房贷款,按当地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互认互贷”后,

  在徐州买房都有哪些便利?

  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来徐购房置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

  对淮海经济区7个签约城市在徐州市购房置业、人才引进等来徐购房安家的缴存职工,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

  职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由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明细》(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来徐州市购房的7个签约城市的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来徐购房职工,以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徐州市组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这些情况需要注意

  7个签约城市的职工在徐州主城区、铜山区、贾汪区购房,由徐州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负责审查,甄别鉴定后予以办理,其余县(市)管理部负责本区域内贷款申请材料审查。审查时限为3个工作日。

  在7个签约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暂不能在徐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另外,7个签约城市的职工在徐州公积金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贷款受理完毕后,职工须将《回执》和《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转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另据了解

  2019年7月1日

  菏泽已经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责编:大众网·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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