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即日起对药店在售发烧、咳嗽类药品进行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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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阿2月11日讯(记者 迟晨 通讯员 马素华)2月10日,东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烧、咳嗽类药品时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东阿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内将通知下发到辖区内202家零售药店,要求其必须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并在短短5个小时内,将全县200余家药店上报的1月19日以来购买发烧咳嗽类药品的近3000条顾客信息进行梳理统计后,上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2月10日中午12点30分,东阿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通知后,第一时间内利用微信群将该通知转发到药化械科所长群、药品经营交流群内,要求各药店自即日起,销售发烧、咳嗽类药品必须要求凭身份证购买,并将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要求各监管所按照网格化监管,每日对辖区内药店所售发烧咳嗽类药品进行汇总上报。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及时高效完成工作。通知要求,在2月10日下班前将1月19日以来所有药店销售的发烧、咳嗽类药品进行统计汇总。从接到通知到要求完成时间仅用六个小时。东阿县市场监管局领导没有退缩而是想方设法,多措并举,高效及时的完成了该项任务。第一,将该通知要求通过微信、电话通知到全县7家连锁药店负责人,由连锁门店负责人通知各自辖区门店。第二要求各监管所建立自己辖区内的专属微信群,将200多家药店分解到10个网格,负责通知、汇总、上报信息。第三,专人汇总、上报。要求相关科室、所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对药店1月19日以来的销售情况进行跟进、汇总,于17:00之前将所有药店的情况通过10个网格上报到相关科室,并安排专人及时汇总,最后梳理出近3000条顾客信息,上报到县防疫指挥部,为下一步排查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数据支持。

  三是要求药店做好体温检测及上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要求各药店每日对顾客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对于温度超过37.3度的用药人或代购人,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登记,对每天的发烧咳嗽类药品的销售情况汇总好后报当地市场监管所。

  四是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和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东阿县市场监管局将会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实地检查、微信群通知、上传照片、视频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执行实名记登记制度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求各药店要如实登记、填报相关表格,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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