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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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宣判方式对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上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军、黄炳松、杨学文等10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杨军、黄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对被告人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对被告人刘洪波、陈守钿、曹日铨、陈领、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被告人杨学文、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一审宣判后,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责编:马洪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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