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安交警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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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

  加强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助力我市复工复产全面推进,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以文明交通环境促进精致城市建设,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专用车辆提供快捷便利的市区通行证办理通道,优先保障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通行路线、时段等规定的车辆有序通行。

  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为取得运输资质的车辆申请市区通行证时,需将车辆和驾驶人上一个月的交通违法记录清零,且无下列不予受理情形:

  (一)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在有效期的;

  (二)驾驶证处于暂扣、扣留、逾期未审验状态的;

  (三)申请长期通行证的车辆及驾驶人有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未处理完毕等情形的,或截止到申请日的上一年内有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有责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形的。

  公安交警部门对符合以上要求的,即予受理并及时审批。

  三、为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建筑垃圾运输的急切需求,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高峰禁行时间调整为:

  5月1日(含)至9月30日(含):7:00-9:00、11:30-12:30、13:30-14:30、17:00-19:00;

  10月1日(含)至次年4月30日(含):7:00-9:00、11:30-12:30、13:00-14:00、16:30-18:30。

  四、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对闯禁区、超速、污损号牌、闯红灯、不靠右侧通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证据并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企业法人、安全责任人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学习教育,监督驾驶人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在文明行车、文明礼让等方面做表率、当模范。

  五、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敦请相关部门、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做好源头管控,将车辆的处置许可、车容车况、密闭措施、撒漏情况等其他违法信息及时推送到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部门,形成监督管理、处罚打击合力,确保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规范有序安全。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24日

责编:大众网·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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