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公职人员因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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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案件,并当庭宣判3人获刑。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于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二、被告人黄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三、被告人吕某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法庭上,审判员肖奕昆宣判道。
据了解,被告人于某某是一名在职国家公职人员,因经受不住高昂的运送报酬诱惑,伙同缅甸籍黄某某一起运送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结果在运送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为逃避法律追究,于某某谎称是带着“亲戚”去沿边村找“村医”看病。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某、黄某某在运送吕某某等人非法出境时被缉查民警当场抓获。镇康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某、黄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吕某某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未遂),三人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镇康县严厉打击各类偷越国边境行为,据镇康县边境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疫情期间,共办理妨害国边境案件728起,其中刑事案件231起,打击刑事犯罪560人,行政案件497起、734人。
来源:边陲镇康微信公号
责编:莫元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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