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80000元 芝罘区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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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照片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12月18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更好地借助社会之力,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于春华,女,汉族,曾住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13-1号,身份证号码是370628197706182921,涉案标的为本金80万元及利息。

  凡向芝罘区人民法院提供于春华的下落(申请执行人自行已找到的除外)和其财产使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的,法院给予举报人80000元奖励。

  芝罘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是2020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17日,举报电话是18553588227。

责编:wangli
审签:刘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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