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盲目哄抢物资!不造谣、不传谣!高唐公安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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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各界和全县广大人民: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多国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疫情防控工作仍不可掉以轻心。为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高效开展,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高唐县公安局向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自身防护,做疫情防控的践行者。

  疫情防控,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我们必须全民动员,科学安排生活起居,外出自觉佩戴口罩,尽量不聚会,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并充分利用网络线上沟通交流,最大限度降低人与人接触产生的交叉感染风险;合理安排行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要及时关注疫情动态,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选择自驾方式出行,确保个人健康。

  二、科学认识疫情,做社会秩序的维护者。

  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借防疫之机参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严禁盲目参与哄抢生活资料、防疫物资等易引起社会恐慌的行为;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实名、实人、实情、实时”四实登记制度,做好入住人员健康码查验;积极弘扬网络正能量,及时、广泛传播官方渠道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科普知识,大力营造心态平和、积极有序、众志成城的良好社会氛围,始终与党委、政府一条心,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做社会秩序的维护者。

  三、增强法律意识,做抵制不实信息的落实者。

  要增强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仔细辨别、理智分析,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及时举报网络虚假有害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针对制造传播谣言、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不管是主观造谣还是客观传谣,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法律责任。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的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政府发布的防疫措施和各项规定,将每个人积极有为的行动转化为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努力!

  2021年1月8日
责编: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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