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值数百万元 “孚日全国打假第一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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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都镇强
图为涉案假冒毛巾
“孚日集团一直在全国范围内重拳打假,这次是孚日创建30多年以来遇到的最大一起制假售假案。”2月9日,在高密市人民法院对制售假冒孚日集团“洁玉”品牌毛巾的犯罪嫌疑人宣判之后,孚日集团法务部经理董泗虎说。
公检法各部门历时一年多的侦办查明,该案件涉案人员以全流程的方式生产销售假冒孚日集团“洁玉”品牌商标的毛巾产品,其中涉及假冒商标、包装辅料加工厂4家,制假售假生产厂家5家,中间售假人员8人。
该案魏某、王某等12名刑事被告人都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徒刑并处罚金,刑期从6个月到3年10个月不等,罚金总额达1952000元。
“孚日家纺是著名上市公司,‘洁玉’牌系列产品远销国内外,在广大消费者中享有很高的声誉,这也让不少不法商人打起了主意。本次审判震慑了犯罪,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利益,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有重要意义。” 高密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伏宏伟说。
毛巾的吸水性是显示其内在品质的重要指标。在孚日集团技术中心恒温恒湿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涉案假冒毛巾进行了吸水性对比测试。正品毛巾试样在接触水面瞬间即开始吸水沉降,显示出远远优于国家标准的吸水性。而假冒毛巾试样超过90秒仍未开始沉降,品质优劣高下立判。值得一提的是,GB/T 22799-2019《毛巾产品吸水性测试方法》正是孚日集团牵头指定的国家标准之一。
“打假永远在路上。这次宣判彰显了公平正义,提振了我们走好品牌之路的信心,我们将为消费者持续提供优质、健康的产品。” 孚日集团法务部经理董泗虎表示。(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都镇强 通讯员 孙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