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东营市河口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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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东营市河口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2月21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东营市河口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东营市河口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至25日在河口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河口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东营市河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东营市河口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东营市河口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东营市河口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东营市河口区2021年区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河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和表决河口区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事项
责编: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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