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发布通知 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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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日前,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较强冷空气影响,预计21日夜间至23日,济宁市将出现大风降温天气。预计最低气温降幅6~8℃,最高气温降幅12~14℃。最低气温3℃,出现在23日早晨。22日白天,济宁市北风3~4级阵风5级,湖面4~5级阵风7级。由于近期气温明显偏高,此次寒潮天气降温幅度较大,将对济宁市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为切实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严防各类灾害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开展风险研判和评估,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此次天气过程变化趋势,突出做好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监测预警工作,提高预报预警精确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认真做好灾害风险会商评估,及时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针对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及时向公众准确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群众实时掌握天气变化过程,注意防寒保暖。

  三、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此次寒潮天气将对工程建设、农业、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造成不利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部署开展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住建部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加固设施、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要根据降温情况及时安排好工地停止施工作业,不得抢工期、赶进度,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做好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和用电、用气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降温对农业设施的不利影响,指导农户对农业设施开展防风、保温等工作,做好在田作物防灾工作。供电、供气、供水等部门要组织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交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畅通。航运部门要加强对港区、航道、渡口、船舶的监管和水运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大风天气禁限航有关规定,船只按规定停航入港,防止发生水上事故。

  四、着力加强应急值守。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落实值班责任,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信息和当前形势,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灾害和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高效做好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
责编: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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