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消防发布《关于禁止施放孔明灯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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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禁止施放孔明灯的倡议书

  2021.2.20

  亲爱的滨州市民朋友们∶

  元宵佳节将至,部分人员施放孔明灯以祈福,但此举安全隐患极大,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燃放孔明灯是我国祈福传统习俗,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孔明灯属于明火,由燃纸等可燃物品组成,用蜡块或者煤油灯等作为燃料,靠加热气流升空。点燃后外焰温度高达 300 度,飞行高度可达千余米,飞行距离可达一、二十公里,升空后方向无法控制,对树林、草场、仓库、电力设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居民区等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近年来由于施放孔明灯造成众多灾难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孔明灯,放飞的不是愿望,是灾难...... 引发火灾将追究刑责!

  为倡导文明新风,有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平安、健康、幸福的元宵佳节,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出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售禁放孔明灯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禁放孔明灯,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放孔明灯的监督者。保护绿色生态,守护碧水蓝天,从我们每个人做起!广大群众要管好自己孩子不要燃放孔明灯,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要积极宣传禁止燃放孔明灯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特别是党员群众,更要积极参与文明劝导行动,主动规劝身边的亲朋好友,禁放孔明灯,远离危险,祥和过节,传递文明正能量,用实际行动为滨州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衷心的祝愿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胜意!

  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2月20日

  

责编: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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