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心思赏花灯?莘县一男子不思悔改二次酒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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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马鑫超 通讯员 纪桂民 田建全 莘县报道

  为切实做好元宵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26日晚,莘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大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当日21时,莘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俎店渠街与莘亭路交叉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涉酒嫌疑时,一辆车速时快时慢的小型汽车进入民警视线。随即,执勤民警将其拦截,进行例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一股酒味,便利用4G酒精检测仪进行现场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即,民警在检查驾驶员信息时发现,该驾驶人王某某于2019年9月16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民警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交代:“中午在家喝了两瓶啤酒,自认为清醒没事,正月十五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开车带孩子去燕塔赏花灯”。不料,刚出门不久就被交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解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及二次酒驾的处罚力度。对此,该驾驶人对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错误。

  最终,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拘留的行政处罚。

责编:聊城袁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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