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现重点领域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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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在生态补偿制度的助力下,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近期我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并增设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实现重点领域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全覆盖。

  2014年和2019年,我省先后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聚焦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激励各市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期,我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并出台《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修订后,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增设臭氧考核指标和权重,同时对原有的四项大气污染物考核指标权重进行调整;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优化补偿资金计算方式,坚持考核导向,根据地表水水质达标和提升情况建立补偿机制,增加了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月度排名补偿,修订了不同等级断面补偿标准。新出台的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实施海域水质、入海污染物控制、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等补偿(赔偿)。

责编:刘春暖
初审:孙贵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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