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小区物业费按最高星级标准收取,能否降低?

··

  群众咨询:我是中北新都心小区的回迁户,中北新都心小区的物业费是按照菏泽最高星级标准收取,已经交房一年多,回迁户大部分收入比较低,普遍反映物业费高,能否协调降低星级服务标准并减少收费?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科员王嗣源:物业公司收费是前期招标进入约定的服务等级,针对菏泽市城区菏泽市发改委和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联合下文,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服务分五个星级,从低到高为一星级至五星级,咱们小区应该是按照五星级标准,如果是前期招标约定服务是五星级就可以按照五星级的收费标准,配备电梯收费1.6元,未配备电梯是1元,可以按照这个收取,也可以在这个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20%,最高可以收取1.92元为合理,但是收取的费用必须服务对应的标准,星级的服务内容在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如要协调物业费收取价格,需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咱们现在还是前期物业,还是物业公司和开发企业签的合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是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签署合同,就可以重新约定费用。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彦梅:下线后,我们和牡丹区住建局进行结合,对你反映的小区回迁区域进行调研,如果广大业主中大部分有这个诉求,就重新再考虑。

  群众咨询: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科员王嗣源:市局物业投诉电话:0530-5695898,牡丹区物业投诉电话:0530-3130759,开发区物业投诉电话:0530-6161775。看具体反映的属地,实行属地管理。

责编:刘亚
网友评论
全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海报热榜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1998-2024 Dazhong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加入我们  鲁ICP备09023866号